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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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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卡奴迪路 公告编号:2015-023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修改提案、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林永飞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3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8日——2015年3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8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6号云来斯堡酒店三楼会议厅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10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140,38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93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140,25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251%;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36,6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357%;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6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公司名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357%;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6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357%;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6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357%;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6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6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357%;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6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章志强律师、张鑫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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