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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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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5-01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蓝丰生化,证券代码:002513)于2015年2月9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因筹划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4月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9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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