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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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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5日15:00至2015年3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7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杜秉光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32人,代表股份数量849,582,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117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830,398,2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18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公司股份19,183,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94%。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徐吉文律师现场见证。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49,436,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037,938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49,12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反对17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282,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2,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729,945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50%;反对171,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5%;弃权282,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2,393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4%。

 本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徐吉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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