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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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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小微企业贷款
要提足专项风险拨备

 银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对小微企业贷款要提足专项风险拨备,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要及时核销。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够实现盈利,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不宜简单地压贷、抽贷、断贷。要加强对互保联保、过剩产能等重点风险的识别、防控,做好风险处置预案。

 商业银行要优化信贷结构,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等方式腾挪信贷资源用于小微企业贷款。要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工作,对发债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确保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指导意见》明确商业银行适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激励政策应以实现“三个不低于”为前提。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内部考核方面,对小微企业业务设立专门指标,强化绩效考核倾斜。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以内(含)的,不得作为银行内部对小微企业业务主办部门考核的扣分因素。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专项金融债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与使用、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转让腾挪资金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办法制定与执行、服务收费等事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监管政策落到实处。(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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