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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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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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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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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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在国家环保政策及“十二五规划”的指引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兼容型,一主多元”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在夯实水务主业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场、管理等优势,布局新兴产业,大力推进环保项目建设运营。此外,公司加强了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合作,实现了优势互补,使得公司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大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业绩呈现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
(一)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2014年度,公司自来水供水量持续增长,全年实现售水量6.26亿吨,比上年同期增长7.60%;污水处理稳步提升,全年处理污水6.45亿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2.68%;成都市第一污水污泥处理厂于2013年10月投入试运行,污泥处理量大幅增加,处理污泥10.4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8倍;垃圾渗滤液扩容项目正式投运,垃圾渗滤液处理量大幅提升,共计处理垃圾渗滤液66.2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90.01%;新增中水服务1512万吨。
(二)快速推进各项目建设
1、自来水业务项目
本报告期,成都自来水七厂一期已全面形成50万立方米/日的自来水生产及输供能力,并投入运行。自来水七厂沙西线输水配套干管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始开工建设。
2、污水处理项目
本报告期,成都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正式投运,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公司快速推进成都市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此外,本报告期,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及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已开始商业试运行。巴中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一期建成完工,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开工建设。
3、环保项目
本报告期,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厂扩容工程已正式运行。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已实现场平工程,并正式开工建设。
本报告期,公司获授成都市中心城区中水服务特许经营权,并启动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30万吨/日清水河景观环境补水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锦城湖补水方案论证,待方案确定后开展实施。
(三)加强合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2014年度,公司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开展供水工作合作,并与巴中市水务局签署了《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及厂外道路建设合同》。拟参与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控股圣泉水务。与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新加坡联合环境公司、四川绿山生物科技公司、西南设计研究总院、都江堰拉法基水泥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合资合作,融合先进技术,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大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管理体系建设
2014年度,公司结合生产管理实际,加强了组织机构建设,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了公司本部决策、投融资和管理中心的职能,明确了下属子公司的运行管理职能。
报告期,公司完成了建设工程公司和中水分公司的设立工作,并分别对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再生能源公司进行了组织机构的调整和优化,自来水公司整合设立了制水分公司、营销分公司和管网分公司。同时,为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各子公司相继成立了培训中心、研发中心。
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结合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2014年制定及修订制度89个,涉及公司各业务领域和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强化了对外投资、项目管理和子公司管理等关键业务和高风险领域的控制措施。
同时,2014年度,公司着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公司制度与国际标准及法律法规的对接。
(五)总体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呈现稳定提升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7%。公司总资产为121.51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74.54亿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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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主要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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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递延收益单独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排水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再生能源公司)、成都市兴蓉安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安科公司)等15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自来水公司存续分立而增加安科公司。
本年合并范围新增安科公司,系由自来水公司存续分立,剥离与工程安装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及其持有的供水设计公司100%股权和探测公司100%股权,由本公司以剥离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设立。2014年3月31日完成了上述分立交割。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杨光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5-06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201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会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14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97,391,994.46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9,541,520.29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739,199.45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13年度利润74,655,465.05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2,538,850.25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年末公司总股本2,986,218,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合计74,655,465.05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547,883,385.20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兑现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高管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同意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兑现。
此外,201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同意对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发放25万元特殊奖励金总包,由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承担情况和履职情况提出特殊奖励分配方案,报董事长审批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201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1.完成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总经理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为68万元。
2.完成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总额,按照总经理的0.6-0.9之间确定。
即:程 进系数0.8、计54万元;
张伟成系数0.8、计54万元;
胥正楷系数0.7、 计45万元;
高 华系数0.7、 计45万元;
沈青峰系数0.7、计45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公司经营现状,并结合其所承担的战略责任和风险、经营管理难度及市场其他可类比上市公司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若以上定薪因素未产生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均按上述标准执行,不再提请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杨光先生、刘李先生、帅建英女士回避表决,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2015年度审计工作业务量,经与信永中和协商一致,拟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详见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4 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第十二项、第十四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5-07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5 年2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航空路 1 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颜学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14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97,391,994.46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9,541,520.29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739,199.45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13年度利润74,655,465.05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2,538,850.25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年末公司总股本2,986,218,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合计74,655,465.05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547,883,385.20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第一至第三项、第五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5-09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公司2015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3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5年3月26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3月25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4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5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5-06)及《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等。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5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2015 年 3 月30日上午 9∶30-11∶3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41
传真:028-85007805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8。
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兴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兴蓉投资”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上述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3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
邮政编码:610041
电 话:028-85913967
传 真:028-85007805
联 系 人:沈青峰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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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5-10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15年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及其下属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公司”)、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危废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10,268万元,比2014年实际发生额增加5,461.81万元,其中提供房屋租赁135万元,租赁房屋238万元,接受劳务2,512万元,购买材料7,383万元。
公司于2015年3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光先生、刘李先生、帅建英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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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806.19万元。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比2014年实际发生额增加5,461.81万元。其中:
1、购买材料增加约3,985万元,主要系:(1)水表周检增加,相应增加水表采购954万元;(2)污水处理提高处理标准以及成都市自来水供水量增长,相应增加净水剂采购3,181万元(2015年预计采购量45,631吨,采购金额5,948万元,而2014年实际采购量20,235吨,采购金额为2,767万元);(3)油料采购减少150万元。
2、接受劳务增加约1,489万元,主要系新增污泥飞灰处置费722.36万元。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及《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泥焚烧处理厂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飞灰、废树脂、废活性炭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送成都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故新增该笔费用。
(三)2015年1月1日至3月7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722.36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小河街12号天纬商住楼7楼A楼;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兴蓉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5.82亿元,净资产119.63亿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21亿元,净利润7.37亿元。
2、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晓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45号
经营范围:给排水设施、设备的设计、制作、销售及技术服务;地下管线工程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地下给排水管线检漏、地下管线综合检测工程及技术服务;水质检测;水表、水表试验装置、电子远传水表及系统集成,阀门检验、非标件加工。(以上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汇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2亿元,净资产3.94亿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净利润0.07亿元。
3、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文林
注册资本:11,096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家坝街7号
经营范围:固体废弃物(含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在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固体废弃物(含危险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技术研究、技术检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及技术提供;废旧金属制品回收;废旧生活用品回收;销售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清洗服务(不含洗车服务);危险废弃物处置工程承包。
危废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8亿元,净资产1.07亿元;2013年公司处于筹建,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开办费)-0.03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5,570.6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5%,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1、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执行及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风险较低。
2、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等资质证书,能提供合格的劳务服务。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的净水剂、水表等产品荣获四川省名牌产品、四川省著名商标称号、成都市著名商标称号等,并取得相应许可证,能够提供优质材料。
3、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执行及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风险较低。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向兴蓉集团提供的房屋租赁及公司向汇锦公司租赁房屋的定价是在充分调研周边房屋租赁价格的基础上,参考周边的房屋租赁价格,依据不低于周边同类房租的平均价格确定。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接受劳务、购买材料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2、没有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行业价格标准进行。
3、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制度进行,在执行合同时,按业务合同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租赁房屋、接受劳务、购买材料是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业务,主要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
(二)上述关联交易中租赁房屋的定价参照周边同类房租的价格的基础上由经双方协商确定,接受劳务和购买材料的定价依据国家规定、行业规定或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冯渊女士、张桥云先生对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且主要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该等交易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比2014年实际发生额增加5,461.8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水表周检增加,相应增加水表采购,及污水处理提高处理标准以及成都市自来水供水量增长,相应增加净水剂采购,和新增污泥飞灰处置,为生产经营所必需,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现实情况。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同意将《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