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14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28日起连续停牌。2015年3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事项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037)、公司可转债(转债代码:110011)、歌华转股(转股代码:190011)将于2015年3月9日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15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人民币元)。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北京广播公司、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共9名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220,735,782股,具体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会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4.9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优质版权内容平台建设项目、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章鹏先生、卢东涛先生、马健先生、王建先生、陈乐天先生、石鸿印先生、余维杰先生、何公明先生、胡志鹏先生、梁彦军先生在分项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5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章鹏先生、卢东涛先生、马健先生、王建先生、陈乐天先生、石鸿印先生、余维杰先生、何公明先生、胡志鹏先生、梁彦军先生在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5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北京广播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章鹏先生、卢东涛先生、马健先生、王建先生、陈乐天先生、石鸿印先生、余维杰先生、何公明先生、胡志鹏先生、梁彦军先生在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5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其他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以现金5亿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公司本次向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北京广播公司,北京广播公司拟以现金1.5亿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北京广播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京广播电视台控制的企业,故公司本次向北京广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章鹏先生、卢东涛先生、马健先生、王建先生、陈乐天先生、石鸿印先生、余维杰先生、何公明先生、胡志鹏先生、梁彦军先生在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5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北京广播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章鹏先生、卢东涛先生、马健先生、王建先生、陈乐天先生、石鸿印先生、余维杰先生、何公明先生、胡志鹏先生、梁彦军先生在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5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亿元,公司本次募集现金的投资项目如下:

1、优质版权内容平台建设项目19亿元;

2、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14亿元。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章鹏先生、卢东涛先生、马健先生、王建先生、陈乐天先生、石鸿印先生、余维杰先生、何公明先生、胡志鹏先生、梁彦军先生在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5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郭章鹏先生和梁彦军先生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当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的第一至十二项内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16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方式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募集资金投向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上市地点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北京广播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其他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亿元,公司本次募集现金的投资项目如下:

1、优质版权内容平台建设项目19亿元;

2、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14亿元。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十二项决议内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18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0,735,782股A股普通股,发行对象名称和认购数量如下: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北广传媒投资中心”)

1、基本情况

2、股权控制关系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经营成果

北广传媒投资中心作为控股型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4、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注:以上数据经北京中审时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诉讼及受处罚情况

北广传媒投资中心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承担相应职责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6、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北广传媒投资中心是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与发行人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对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是必要的和合法的,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发行人主要业务并未因此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7、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北广传媒投资中心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均已披露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二)北京广播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权控制关系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经营成果

北京广播公司是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产业化运作和资本运营的平台,是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按照国家文化体制改革和广播影视行业相关政策要求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北京广播公司自身没有业务收入,属于投资控股型公司,旗下有多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围绕广播业及其周边的传媒产业,初步形成依托主业、整合资源、跨媒体跨地域经营的全媒体发展格局。

4、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注:以上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诉讼及受处罚情况

北京广播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承担相应职责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6、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北京广播公司是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与发行人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对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是必要的和合法的,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发行人主要业务并未因此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7、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北京广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均已披露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三)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砖丝路投资”)

1、基本情况

2、股权控制关系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经营成果

金砖丝路投资为2015年初新成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业务。

4、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因金砖丝路投资成立于2015年2月12日,目前尚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5、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诉讼及受处罚情况

金砖丝路投资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5年(2010年至2014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6、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金砖丝路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关联交易。

7、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数量(股)
1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33,444,816
2北京广播公司10,033,444
3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0,133,779
4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13,377,926
5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066,889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478,260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444,816
8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066,889
9江西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6,688,963
合计220,735,782

公司名称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住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广播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志远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影视策划;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广告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网络技术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器设备。

项目2013年/201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数,单位:元)
总资产10,740,297,701.20
总负债4,509,183,032.90
所有者权益6,231,114,668.30
营业收入2,249,613,733.69
营业成本2,038,008,659.74
利润总额391,056,792.15
净利润384,516,239.16

公司名称北京广播公司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住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
法定代表人席伟航
注册资本53,470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01日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利用北京广播网(www.rbc.cn)发布广告;中国内地已正式出版图书、期刊、音像出版物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出版(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酒店管理;广播电视器材、经济信息的咨询服务;调频体声副频道的技术开发和经营;广播器材维修;房地产的开发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销售五金交电。

项目2014年/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数,单位:元)
总资产752,803,969.87
总负债121,076,223.38
所有者权益631,727,746.49
营业收入838,685,053.68
营业成本835,132,467.17
利润总额7,837,914.13
净利润-351,265.83

机构名称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投资人或者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砖丝路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学梁)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2日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协议、申请书等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