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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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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01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红土”)、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红土”)及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创投”)(上述四家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深创投、无锡红土、南通红土及福田创投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份情况概述

1、 截至本公告日,深创投、无锡红土、南通红土及福田创投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持股比例其中流通股份数量(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股)限售股锁定期限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355,9832.01%1,677,9911,677,9922015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6日
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355,9832.01%1,677,9911,677,9922015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6日
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237,3811.34%1,118,6901,118,6912015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6日
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237,3811.34%1,118,6901,118,6912015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6日
合计11,186,7286.70%5,593,3625,593,366 

2、深创投、无锡红土、南通红土及福田创投关于所持有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及承诺:A、本公司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本公司同时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票外,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0%。B、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C、减持价格。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D、减持期限。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E、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A、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C、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自身发展需求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月26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深创投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月26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677,99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无锡红土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月26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677,99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南通红土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月26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118,6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福田创投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月26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118,6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6、未来持股意向:

深创投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上限1,677,991股完成减持后,深创投继续持有公司股票1,677,992股。无锡红土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上限1,677,991股完成减持后,无锡红土继续持有公司股票1,677,992股。南通红土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上限1,118,690股完成减持后,南通红土继续持有公司股票1,118,691股。福田创投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上限1,118,690股完成减持后,福田创投继续持有公司股票1,118,691股。深创投、无锡红土、南通红土、福田创投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前提下,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深创投、无锡红土、南通红土、福田创投承诺,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前 10 日;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深创投、无锡红土、南通红土、福田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四家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1,186,728股,占公司总股本6.70%。四家股东按照本次减持计划上限5,593,362股完成减持后,四家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5,59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深创投、无锡红土、南通红土、福田创投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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