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15-002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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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9,366,1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3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经2013 年1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8号)核准,金枫酒业于2014年3月向包括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7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75,947,700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其中,金枫酒业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26,581,600股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3月7日(遇非交易日顺延至交易日);其他6名股东认购的合计49,366,100股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3月7日,因2015年3月7日和8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15年3月9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仍为514,619,192股,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扣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6名投资者承诺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中的法定承诺,即在限售期内不减持本次发行取得的限售股份,除该等法定承诺外,上述股东在本次发行中没有其他承诺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持有金枫酒业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金枫酒业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49,366,1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9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持有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份数量 | | 1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607,800 | 3.81% | 19,607,800 | 0 | | 2 |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 6,535,900 | 1.27% | 6,535,900 | 0 | | 3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6,535,900 | 1.27% | 6,535,900 | 0 | | 4 | 上海扣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535,900 | 1.27% | 6,535,900 | 0 | | 5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6,535,900 | 1.27% | 6,535,900 | 0 | | 6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614,700 | 0.70% | 3,614,700 | 0 | | 合计 | 49,366,100 | 9.59% | 49,366,100 | 0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 解禁前股数 | 变动股数 | 解禁后股数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947,700 | -49,366,100 | 26,581,6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38,671,492 | 49,366,100 | 488,037,592 | | 三、股份总数 | 514,619,192 | 0 | 514,619,192 |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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