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通达股份,股票代码:002560)已于2015年1月29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
2015年2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1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14次会议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拟定于本次会议审核的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会议公示期间发现有参会委员存在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情形,我部将重新安排并购重组委会议对该方案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会议通知。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还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