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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王祥伟先生关于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给王斌杰先生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 转出股东名称 | 转入股东名称 | 转让方式 | 转让时间 | 交易价格(元) | 转让股数(万股) | 转让比例(%) |
| 王祥伟 | 王斌杰 | 大宗交易 | 2015年2月25日 | 10.42 | 150 | 0.48% |
| 王祥伟 | 王斌杰 | 大宗交易 | 2015年2月26日 | 10.48 | 96 | 0.30% |
王祥伟与王斌杰为父子关系,王斌杰目前在公司美国子公司 Shenkai petroleum LLC 担任总经理职务。
二、股东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祥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25,447,757 | 8.04% | 22,987,757 | 7.2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361,939 | 2.01% | 3,901,939 | 1.2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085,818 | 6.03% | 19,085,818 | 6.03% |
| 王斌杰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2,460,000 | 0.78%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四位实际控制人顾正先生、李芳英女士、袁建新先生、王祥伟先生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1)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2)超过上述36个月的期限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转让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3、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转让后四位实际控制人顾正先生持股9.57%、李芳英女士持股12.29%、袁建新先生持股7.77%、王祥伟先生持股7.26%,合计持股36.89%。
4、公司四位实际控制人顾正先生、李芳英女士、袁建新先生、王祥伟先生承诺在一致行动协议履行期间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