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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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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持有“新华保险”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5年1月19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华保险”股票(代码:60133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华保险”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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