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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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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5-009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长沙磁浮工程供电系统1500V直流电缆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TJCC-GDXT-2014004),公司向其供应用于长沙磁浮工程供电系统1500V直流电缆。本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505,752.00元。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孟凤朝

 3、注册资本:1,233,754.15万元

 4、经营范围: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隧道、桥梁、水利电力、邮电、矿山、林木、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及工程总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工程承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工业设备制造和安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汽车、黑色金属、木材、水泥、燃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钢筋混凝土制品及铁路专线器材的批发与销售;仓储;机械设备和建筑安装设备的租赁;建筑装修装饰;进出口业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与本公司发生的类似业务交易金额为2,173,197.65元人民币。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特大型建筑企业,是中国乃至全球最具实力、最具规模的特大型综合建设集团之一,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合约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供电系统1500V直流电缆。

 3、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万零伍仟柒佰伍拾贰元整(14,505,752.00元)。

 4、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暂定总价的20%,本合同生效后根据现场实际到货需求,买方凭卖方提交的单据支付。

 (2)到货付款:

 卖方协助买方收到长沙磁浮工程主业方支付的交货进度款之日起七天内,在扣除预付款基础上,支付至合同最终总价的50%,买方凭卖方提交的单据支付。

 (3)预验收付款:

 卖方协助买方通过长沙磁浮工程业主预验收并在买方收到长沙磁浮工程业主方支付的预验收进度款之日起七天内,在扣除预付款及到货付款金额基础上,累计支付达合同最终总价的70%,买方凭卖方提交的单据支付。

 (4)竣工验收付款:

 卖方协助买方通过长沙磁浮工程主业竣工验收并在买方收到长沙磁浮工程业主方支付的审计完成支付进度款之日起七天内,累计支付达合同最终总价的95%,买方凭卖方提交的单据支付。

 (5)质量保证期满后的付款:

 买方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满、所供系统设备满足买方对本系统考核指标的要求、最终验收通过,且在买方收到长沙磁浮工程业主方支付的最终验收付款之日起7天内,支付合同最终总价的5%,买方凭卖方提交的单据支付。

 5、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安排:本项目2015年6底完成,2015年9月初达到联调联试的条件。

 6、生效时间: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正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48%,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市场推广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合同公司提供产品为公司技术成熟产品,非出口产品,不存在技术、汇率等风险;

 2、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仍有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副本。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5-010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凤凰新村-白云湖)供电系统1500V直流电力电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142105),公司向其供应用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凤凰新村-白云湖)供电系统1500V直流电力电缆设备及服务。本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474,045.39元。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3、注册资本:2,931,833.40万元

 4、经营范围:地铁、轻铁的建设、维护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按资质证经营)。经营与上述有关货物的进出口(具体项目按外经部门核定)。地铁技术咨询、培训。写字楼出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地铁范围内各类广告。隧道、地下停车场的开发经营。地铁地基基础工程补强加固。为本系统基建、生产提供劳务服务。线路、管道安装。线缆出租。地铁车辆维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建筑物防水工程。绿化工程。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仓储(除危险品)。加工:建材、金属件。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保洁服务。

 5、住 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写字楼第11至14层。

 6、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与本公司发生的类似业务交易金额为93,982.48元人民币。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方为广州市政府全资的大型国有企业,负责广州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和附属资源开发经营,信誉优良,有能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卖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凤凰新村-白云湖)供电系统1500V直流电力电缆设备。

 3、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仟玖佰肆拾柒万肆仟零肆拾伍圆叁角玖分(19,474,045.39元)。

 4、价格调整: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商业运营时间没有发生变化,或合同商业运营时间因买方发生变化但工程实际商业运营时间没有超过一(1)年,在此期间,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较大波动(增幅或减幅超过10%),合同价格可以做相应调整。

 5、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总价的10%,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完整、无误的付款单之日起四十(40)个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2)进度付款:合同总价的20%,于最后一次设计联络会议后,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完整、无误的付款单之日起四十(40)个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3)到货付款:

 ①设备材料总价的45%,于每批货物到货后按该批到货货物价值的45%支付。

 ②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合价的60%,于每批货物到货后按该批到货货物价值的60%支付。

 (4)预验收付款:

 ①预验收完成后但结算未完成付款:设备材料总价的15%,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完整、无误的付款单之日起四十(40)个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②预验收完成且结算完成付款:合同结算经财局审定后,支付至财局审定价的95%。

 (5)最终验收付款:支付至财局审定价的100%。

 5、生效时间: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签订时间:2015年1月30日。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65%,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市场推广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合同公司提供产品为公司技术成熟产品,非出口产品,不存在技术、汇率等风险;

 2、本合同采取分阶段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原材料价格波动、付款延迟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5-011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翔投资”)提交的《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1、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及盈利状况,并考虑公司未来的成长性以及持续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能翔投资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控股股东能翔投资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能翔投资提交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董事会成员吴学愚、唐崇健、范志宏、周祖勤、陈海兵、孙文辉(超过全体董事的1/2)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能翔投资提交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并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同时,上述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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