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8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26日,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甬金通达”)减持股份通知,新疆甬金通达于2015年2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9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后,新疆甬金通达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6%。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新疆甬金通达 | 2015.2.26 | 大宗交易 | 29.02 | 991 | 5 |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数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数比例(%) |
新疆甬金通达 | 合计持有股份 | 5700 | 28.76 | 4709 | 23.76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 | 5700 | 28.76 | 4709 | 23.76 |
有限售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2014年12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新疆甬金通达计划自2014年12月2日起未来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7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76%。
2.新疆甬金通达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 新疆甬金通达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于2015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在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前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甬金通达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2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8,2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98,2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94,6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3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3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3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3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567,500 | 5.84% | | | 23,135,000 | | | 34,702,500 | 5.84% |
其他内资持股 | 11,567,500 | 5.84% | | | 23,135,000 | | | 34,702,500 | 5.84%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567,500 | 5.84% | | | 23,135,000 | | | 34,702,500 | 5.8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6,632,500 | 94.16% | | | 373,265,000 | | | 559,897,500 | 9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632,500 | 94.16% | | | 373,265,000 | | | 559,897,500 | 94.16% |
三、股份总数 | 198,200,000 | 100.00% | | | 396,400,000 | | | 594,600,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94,6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外)海泰发展四道9号
咨询联系人:朱洪光 王佳
咨询电话:022-23788169
传真电话:022-23788179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2月27日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象科技
股票代码:002337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迎宾路总部服务中心5楼502室
联系电话:022-23788185
邮编编码:300384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年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赛象科技/公司 | 指 |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甬金通达 | 指 | 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甬金通达减持公司991万股股份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桂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653000050001610
税务登记证号:653025396578289
经济性质:自然人控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迎宾路总部服务中心5楼502室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迎宾路总部服务中心5楼502室
营业期限:2014年07月24日至2064年07月23日
经营范围: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依据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 |
1 | 柴淑英 | 166.7万元 | 16.67% |
2 | 张芝泉 | 166.7万元 | 16.67% |
3 | 张建浩 | 666.6万元 | 66.66% |
合计 | | 1000万元 | 1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桂荣 | 女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天津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甬金通达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新疆甬金通达此次减持赛象科技股份目的:新疆甬金通达公司财务安排。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新疆甬金通达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公司股票的意向。新疆甬金通达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赛象科技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甬金通达于2015年2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9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新疆甬金通达 | 2015.2.26 | 大宗交易 | 29.02 | 991 | 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占总股数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数比例(%) | 股数(万股) |
新疆甬金通达 | 合计持有股份 | 28.76 | 5700 | 23.76 | 4709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 | 28.76 | 5700 | 23.76 | 4709 |
有限售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新疆甬金通达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新疆甬金通达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于2015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在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前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备查文件。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桂荣
签署日期:2015年2月26日
附表:
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外)海泰发展四道9号。 |
股票简称 | 赛象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3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迎宾路总部服务中心5楼502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5700万股
持股比例: 28.76%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991万股 变动后数量: 4709万股
变动比例: 5% 变动后比例: 23.7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桂荣
签署日期: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