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9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 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自身及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本公司认为: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将房地产项目转让与他人的情况,因此不涉及购入土地再行卖出或卖出土地再行购入等炒地的情形;
最近三年及一期所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情形。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作为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特此承诺:如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赔偿责任。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特此承诺: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作为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建荣先生特此承诺: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赔偿责任。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考虑到目前债券市场利率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且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不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具体发行规模待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发行过程中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3月18日在苏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事项1、《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3、《公司控股股东承诺》;4、《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1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苏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18日
至2015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 | √ |
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 |
3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 √ |
4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745 | 中茵股份 | 2015/3/11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广会路18号(黄石托里诺·兰博基尼酒店B1层)
邮政编码:435000
联系电话:0714-6350569
联系传真:0714-6353158
联 系 人:曹燕伟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3月16日下午17:00前与中茵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黄石市广会路18号(黄石托里诺·兰博基尼酒店B1层))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 | ? | ? | ? |
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 | ? | ? |
3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 ? | ? | ? |
4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