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5-00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2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发出表决票七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七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王敏建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军先生为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监察审计部部长周军先生简历附后)
二、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本公司董事陈军伟先生、曾兴富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分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等职务,上述三人为关联董事。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陈军伟先生、曾兴富先生、黎立璋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4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鉴于截止2014年12月31日,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集团”)持有本公司2.74%的股份,且本公司董事高少镛先生在厦门国贸集团担任副总裁、流通事业部总经理职务,高少镛先生为关联董事;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公司”)为厦门国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持有三钢国贸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49%的股权。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及三钢国贸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关联董事高少镛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6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三钢集团,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为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司与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本公司董事陈军伟先生在分别在三钢集团、冶金控股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曾兴富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等职务,上述三人为关联董事。在关联董事陈军伟先生、曾兴富先生、黎立璋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4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苏天森先生在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耐股份”)、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兼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在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软件”)兼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濮耐股份、中科电气、榕基软件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关联董事苏天森先生和刘微芳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5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和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5年度公司预计与濮耐股份、中科电气、榕基软件三家上市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为有效。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26日
附件:周军先生简历
周军,男,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周军先生曾任福建省三明钢铁厂厂办副科级秘书、团委办公室主任,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团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三钢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三钢集团党校校长(兼)、公司炼铁厂党委书记(兼)、公司炼钢厂党委第一书记(兼)。现任三钢集团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三钢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委员。周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5-00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2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敏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五人(发出表决票五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五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五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和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5-00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钢闽光”)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公司在2015年度将与部分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预计与其在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预计2015年度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5年度公司与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5年度预计 | 上年度实际发生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522,694.57 | 0.01 |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3,300,000.00 | 2,935,309.18 | 0.02 |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97,179,960.81 | 0.56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42,688,886.89 | 0.25 |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84,821,023.10 | 0.49 |
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0 | 199,403,921.25 | 1.15 |
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 | - | 201,198.52 | 0.00 |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104,439,473.28 | 0.60 |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75,000,000.00 | 48,993,333.18 | 0.28 |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0 | 31,567,677.94 | 0.18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5,426,732.79 | 0.03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39,556,757.60 | 0.23 |
小计 | 1,131,300,000.00 | 659,736,969.11 | 3.80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000.00 | 1,603,958,398.04 | 100.00 |
小计 | 1,900,000,000.00 | 1,603,958,398.04 | 100.00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80,000,000.00 | 705,351,601.09 | 3.94 |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427,844.06 | 0.00 |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4,687,862.56 | 0.03 |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15,238,594.80 | 0.09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18,974,807.67 | 0.11 |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 700,000.00 | 555,113.91 | 0.00 |
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 | - | 45,163,117.02 | 0.25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0 | 91,619,532.64 | 0.51 |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77,192,579.37 | 0.43 |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80,963,044.49 | 0.45 |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353,979.18 | 0.00 |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450,000,000.00 | 117,696,805.54 | 0.66 |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29,525.38 | 0.00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3,336,949.98 | 0.02 |
小计 | 1,648,700,000.00 | 1,161,891,357.69 | 6.49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 | 1,500,000.00 | 83.33 |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1,351.05 | 0.00 |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 | 195,094.35 | 0.00 |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 | 98,208.02 | 0.00 |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66,101.90 | 0.00 |
小计 | 3,200,000.00 | 1,870,755.32 | 83.33 |
向关联人提供商标使用权 |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24,316,474.52 | 74.84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236,235.23 | 6.88 |
小计 | 59,000,000.00 | 26,552,709.75 | 81.72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00 | 460,087,243.29 | 2.65 |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51,723,519.03 | 0.30 |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61,461,677.00 | 0.35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35,195,126.16 | 0.20 |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 | 70,840.07 | 0.00 |
小计 | 740,100,000.00 | 608,538,405.55 | 3.5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综合服务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000,000.00 | 30,982,624.09 | 100.00 |
小计 | 32,000,000.00 | 30,982,624.09 | 100.00 |
租赁关联人的土地、仓库、设备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0 | 88,257,522.95 | 58.50 |
小计 | 150,000,000.00 | 88,257,522.95 | 58.50 |
合计 | 5,664,300,000.00 | 4,181,788,742.50 | |
2015年1月,公司与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53,512,062.0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5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5年度预计 | 上年度实际发生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84,345,046.27 | 1.64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91,962,576.16 | 0.53 |
小计 | 470,000,000.00 | 376,307,622.43 | 2.17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450,000,000.00 | 248,336,446.10 | 1.39 |
小计 | 450,000,000.00 | 248,336,446.10 | 1.39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40,274.77 | 0.00 |
小计 | 1,000,000.00 | 240,274.77 | - |
租赁关联人的设备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8,844,272.66 | 19.12 |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 | 33,150,000.00 | 21.98 |
小计 | 30,000,000.00 | 61,994,272.66 | 41.10 |
合计 | 951,000,000.00 | 686,878,615.96 | |
2015年1月,公司与参股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5,956,841.9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集团”)及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5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三钢国贸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5年度预计 | 上年度实际发生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35,974,831.31 | 0.21 |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0 | 4,464,290,402.44 | 25.75 |
小计 | 5,100,000,000.00 | 4,500,265,233.75 | 25.96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432,996,363.79 | 2.42 |
小计 | 700,000,000.00 | 432,996,363.79 | 2.42 |
合计 | 5,800,000,000.00 | 4,933,261,597.54 | |
2015年1月,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三钢国贸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21,836,514.2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5年度公司与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5年度预计 | 上年度实际发生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 |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00.00 | 167,912,134.66 | 0.97 |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17,113,489.02 | 1.25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192,079,311.53 | 1.11 |
小计 | 680,000,000.00 | 577,104,935.21 | 3.33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 | 0.00 |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00.00 | 50,611,220.30 | 0.28 |
小计 | 430,000,000.00 | 50,611,220.30 | 0.28 |
向关联人提供商标使用权 | 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628,907.16 | 1.94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福建省南铝铝材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214,774.00 | 0.01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16.67 |
小计 | 300,000.00 | 300,000.00 | 16.67 |
向关联人租赁货场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0.40 |
小计 | 600,000.00 | 600,000.00 | 0.40 |
合计 | 1,113,900,000.00 | 630,459,836.67 | |
2015年1月,公司与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1,080,227.5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公司与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5年度公司与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5年度预计 | 上年度实际发生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 |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3,493,149.56 | 0.02 |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8,212,205.96 | 0.05 |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11,222.24 | 0.00 |
小计 | 18,000,000.00 | 11,916,577.76 | 0.07 |
合计 | 18,000,000.00 | 11,916,577.76 | |
2015年1月,公司与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5,111.0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三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三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公司董事陈军伟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曾兴富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等职务,上述三人为关联董事。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注册
地址 | 最近一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或2014年1-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万元) | 与本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 | 陈军伟 | 300000 |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钢铁冶炼,钢材轧制,普通机械制造,钢坯加工,焦炭制造,生铁的批发、零售 | 福建
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221,399.49
净利润: 32,902.37 | 原材料采购,土地及设备租赁,水、热、电、气供应,综合服务,运输服务,煤气、钢材、原辅材料、气体、燃料销售等 |
三明市三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曾兴富 | 1275 | 货物运输、装卸、汽车维修 | 福建
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9620.54
净利润:509.55 | 货物运输、装卸、汽车维修等劳务,油料、辅助材料采购,钢材及辅助材料销售等 |
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曾福安 | 2000 |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 | 福建
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30662.28
净利润:529.70 | 接受工程承包劳务,钢材及辅助材料销售等 |
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林新旭 | 6176 | 经营石灰石的加工生产 | 福建
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22847.80
净利润:-1124.63 | 石灰石采购、钢材及辅助材料销售等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曾福安 | 4530.91 |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起重设备安装等 | 福建
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23181.22
净利润:581.19 | 冶炼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安装,炉窑工程等劳务,原材料及备品备件采购,钢材及辅助材料销售等 |
三明市钢岩矿业有限公司 | 同受三钢集团控制(该公司系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林新旭 | 100 | 矿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耐火材料及销售;劳务、技术服务 | 福建
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8568.10
净利润:-73.04 | 石灰粉、白云石粉、脱硫石灰粉采购,钢材及辅助材料销售,提供劳务等 |
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朱志勇 | 7450 | 焦炭及副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 山西曲沃 | 主营业务收入:89472.39
净利润:329.24 | 焦炭采购等 |
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熊旭升 | 2734 | 经营苯、焦油、硫铵系列 | 福建
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4645.57
净利润:19.10 | 原材料、煤气采购,钢材及辅材销售等 |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林金柱 | 35204 | 化工产品制造、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等 | 福建
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84885.08
净利润: -24388.41 | 气体、焦炭等原辅材料采购,钢材销售等 |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三钢集团控制(该公司系三明市三钢矿山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林新旭 | 100 | 石灰石的生产、加工、销售 | 福建
明溪 | 主营业务收入:5060.98
净利润:160.55 | 石灰粉、白云石粉采购等 |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并委托本公司负责管理) | 洪荣勇 | 24229.7598 | 生产生铁、钢坯、钢材及中宽带型材等 | 福建安溪 | 主营业务收入:698399.55
净利润:5602.72 | 生铁、钢坯、钢材销售等 |
福建省三明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汤明 | 30000 |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焦炭、机电设备、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废渣、轮胎 | 福建
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168147.41
净利润:3839.52 | 水渣、气体(氩气、氮气、氧气)、钢材、焦炭、轮胎、润滑油的采购、销售等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何天仁 | 60000 | 生产生铁、钢坯、钢材等 | 福建
罗源 | 主营业务收入:106284.2
净利润:-11508.91 | 生铁、钢坯、钢材销售等 |
福建省闽光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汤明 | 5000 | 物流配送、仓储服务、商品交易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的批发及网上销售等 | 福建
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60039.42
净利润:317.62 | 钢材销售、物流配送等 |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25%
的股权 | 傅学仁 | 10000 | 金属结构制造,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球墨铸铁管、各种输水、污水、煤气管道及其异型管件、配件的开发制造,各种精细铸造产品的制造。 | 福建
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93.80 | 建筑安装工程,运输服务,钢材、原辅材料、气体等 |
2、公司的参股公司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注册
地址 | 最近一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或2014年1-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万元) | 与本公司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 |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其30%股权 | 吴锡荣 | 4000 | 生产、制造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 | 福建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40694.93
净利润:-2038.46 | 废钢切头、生铁等原材料采购、向其销售产品、商品 |
福建省闽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其21%股权 | 梁柏松 | 4500 | 金属深加工、耐火材料、废钢处理等 | 福建三明 | 主营业务收入:29277.16
净利润:150.79 | 废钢切头、氧化铁皮等原材料采购、钢材委托加工、钢材销售、设备租赁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其13.33%股权 | 陈金伟 | 22500 | 批发、零售:焦炭、煤炭、煤矸石、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铝材、铜材、钢材、电线电缆 | 河南平顶山 | 主营业务收入: 411238.38
净利润: 1752.84 | 原材料采购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其3%股权 | 萧锦诚 | 35000 | 生产销售焦炭、焦炉煤气以及附属产品 | 江西丰城 | 主营业务收入:0
净利润:0 | 焦炭等原材料采购 |
3、厦门国贸集团及三钢国贸公司
厦门国贸集团截止2014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14,660,264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额53,470万股的2.74%;同时,厦门国贸集团的副总裁、贸易事业部总经理高少镛先生任本公司董事。三钢国贸公司为厦门国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持有三钢国贸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三钢国贸公司49%的股权。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注册
地址 | 最近一期(截止2014年9月30日或201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万元) | 与本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厦门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2.74%的股权,其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董事 | 何福龙 | 166447.0022 |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国际、国内货运代理、物流服务、仓储服务等 | 厦门市 | 营业务收入:4,154,916.89
净利润: 71,966.85 | 进口矿、煤等原燃材料采购 |
〔注:厦门国贸集团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600755.SH),三钢国贸公司为厦门国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尚未披露,因此上表中采用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数据。〕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注册
地址 | 最近一期(截止2014年12月31或2014年1-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万元) | 与本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福建三钢国贸
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 | 李祖伟 | 10000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零售矿产品、金属材料 | 厦门市 | 主营业务收入: 652497.38
净利润: 2903.65 | 进口煤、进口矿等采购 |
4、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
冶金控股持有三钢集团94.4906%的股权,持有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32%的股权,持有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持有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85.2612%的股权。福建稀土集团持有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持有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持有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66.67%的股权。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是福建稀土集团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冶金控股持有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50.98%的股权,持有福建省南铝铝材工程有限公司3.63%股权。同时,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持有福建省南铝铝材工程有限公司96.37%的股权。
上述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三钢集团均同受冶金控股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故将其列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冶金控股及其下属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的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陈军伟先生在分别在三钢集团、冶金控股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曾兴富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等职务,上述三人为关联董事。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注册
地址 | 最近一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或2014年1-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万元) | 与本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 | 陈军伟 | 300000 | 经营授权的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对外投资经营;咨询服务。 | 福建省
福州市 | 其他业务收入:63.97
净利润:1308.24 | 接受公司提供的劳务 |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冶金控股控制 | 章长阜 | 10000 | 铁矿、硫铁矿、钼矿、锌矿的地下开采。 | 福建省
漳平市 | 主营业务收入: 18836.73
净利润:246.06 | 采购原辅材料 |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 同受冶金控股控制 | 李志铭 | 8000 | 铁矿采选和铁精矿精加工、销售。 | 福建省
德化县 | 主营业务收入:32016.49
净利润:-243.80 | 采购原辅材料 |
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冶金控股持有其32%的股权 | 吴维汝 | 1600万美元 | 生产钢坯、线材、钢铁制品;码头装卸储运业务等。 | 福建省
福州市 | 主营业务收入:329133.66
净利润:-10555.93 | 采购钢材(坯)、接受加工劳务 |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冶金控股持有100%股权 | 黄建华 | 37824.9 | 对医药业、物流业的投资;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的生产和销售;矿产品、建材、机械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和零售等。 | 福建省
福州市 | 主营业务收入:65562.56
净利润:-361.92 | 销售钢材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非独立企业法人) | 同受冶金控股控制 | 龚伟群 | --- | 对稀有金属(钨、钼等)、稀土、能源新材料的投资;金属材料、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黑色金属及其压延产品、建筑材料等的批发、零售。 | 福建省
福州市 | 主营业务收入:157.16
净利润:-223.54 | 租赁货场 |
福建省南铝铝材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冶金控股控制 | 葛永梅 | 5060 | 生产铝型材、铝棒材、铝管材、铝合金门窗、幕墙、铝合金制成品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室内外高级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 | 福建省
南平市 | 主营业务收入:52292.26
净利润: 1133.87 | 接受工程劳务等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冶金控股控制 | 严明 | 60000 | 铁矿、钼矿、水泥等石灰岩的地下开采等。 | 福建省
龙岩市 | 主营业务收入:56052.51
净利润: 6007.91 | 采购铁矿等原、辅材料 |
5、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注册地址 | 最近一年(截止2014年9月30日或201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万元) | 关联交易的
主要内容 |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苏天森先生自2013年6月17日起兼任濮耐股份的独立董事 | 刘百宽 | 86,338.6326 | 耐火材料制品的生产、销售 | 河南省
濮阳县 | 营业收入:194,010.98
净利润:12,041.42 | 采购耐火材料等 |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苏天森先生自2011年11月25日起兼任中科电气的独立董事 | 余新 | 23,385.3750 | 电磁、电气、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 | 湖南省
岳阳市 | 营业收入:14,814.07
净利润:1,856.72 | 采购电磁、机械设备等 |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自2013年12月16日起兼任榕基软件的独立董事 | 鲁峰 | 62,220.0000 | 计算机及网络软件开发服务、计算机硬件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 福建省
福州市 | 营业务收入:39,101.03
净利润:4,443.77 | 采购计算机及配件、计算机硬件技术服务等 |
〔注:濮耐股份、中科电气、榕基软件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尚未披露,因此上表中采用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指成本加不超过10%的利润构成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和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后,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与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除公司与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外,在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另外四类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后,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以前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已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执行情况,将不会超过本次预计的范围,并将如约继续执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并签订具体的协议以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除公司与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外,其他各类关联交易还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必备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按上述五个关联交易类别,编制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和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五个单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获得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陈军伟先生、曾兴富先生、黎立璋先生回避表决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少镛先生回避表决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天森先生、刘微芳女士回避表决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和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五个议案也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五个议案中,除《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和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外,其余四个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等议案时应依法回避表决。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同意将上述五个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向独立董事征求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同意的意见,具体如下:公司预计在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五类:(1)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2)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3)公司与股东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4)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5)公司与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查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在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鉴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较多,我们同意公司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分类汇总后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2、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公司预计在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五类:(1)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2)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3)公司与股东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4)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5)公司与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查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在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已同意公司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分类汇总后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公司预计2015年度本公司与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较小,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第(5)类“公司与独立董事兼职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外,上述另外四类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5-01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5年3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第1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5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第1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2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第3、4、5、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该等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分别于2015年1月20日、2015年2月2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5年3月13日、2015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5年3月16日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110 | 三钢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110。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公司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 |
总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 | 100.00元 |
议案一 |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元 |
议案二 | 《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元 |
议案三 | 《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元 |
议案四 | 《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元 |
议案五 | 《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元 |
议案六 | 《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元 |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各个单项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单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五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三钢闽光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股东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式的投票予以合并计算。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多项议案,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未进行有效投票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股东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时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徐燕洪、苏青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26日
附件: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一 |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二 | 《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三 | 《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四 | 《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五 | 《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六 | 《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对于上述第三、四、五、六项议案,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会议上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