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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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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集团拟转让55.12%沙钢股份
李香才

 □本报记者 李香才

 

 沙钢股份2月24日晚间公告,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沙钢集团与自然人李非文、刘振光、黄李厚、李强、王继满、朱峥、刘本忠、燕卫民、金洁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沙钢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6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2%),上述自然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自然人与沙钢集团之间亦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及关联关系。公司股票2月25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公告,此次协议转让价格为每股5.29元。停牌前,沙钢股份股价收于6.35元/股。此次股权转让前,沙钢集团持有沙钢股份75%股份,转让后持股比例降至19.88%。不过,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沙钢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沙钢集团不排除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减持沙钢股份的可能,并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发生因沙钢集团主动减持而导致沙钢股份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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