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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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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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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工行转债”于2011年3月1日开始转股,2011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12日期间共计人民币24,985,764,000元“工行转债”(113002)转换成“工商银行”(601398)股票,转股数为7,387,711,262股。

 ● 截止到2015年2月12日,共计人民币24,985,764,000元“工行转债”(113002)转换成“工商银行”(601398)股票,转股数为7,387,711,262股,占“工行转债”转股前(2011年2月28日)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349,018,545,827股)的2.12%。

 ● 截止到2015年2月12日,尚有人民币14,236,000元的“工行转债”尚未转股,占“工行转债”发行总量的0.06%。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55号文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0年8月31日公开发行了250,000,000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50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0]24号文同意,本行上述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0年9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工行转债”,债券代码113002,期限6年,自2011年3月1日起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20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3.27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工行转债”于2011年3月1日开始转股,2011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12日期间共计人民币24,985,764,000元“工行转债”(113002)转换成“工商银行”(601398)股票,转股数为7,387,711,262股。

 截止到2015年2月12日,共计人民币24,985,764,000元“工行转债”(113002)转换成“工商银行”(601398)股票,转股数为7,387,711,262股,占“工行转债”转股前(2011年2月28日)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349,018,545,827股)的2.12%。

 截止到2015年2月12日,尚有人民币14,236,000元的“工行转债”尚未转股,占“工行转债”发行总量的0.06%。

 三、本行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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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

 联系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

 电话:(010)6610 8608 (010)6610 8537

 (010)6610 8044 (010)6610 7482

 传真:(010)6610 757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编:100140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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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行转债”赎回结果及兑付摘牌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数量:人民币14,236,000元(142,360张)

 ● 赎回兑付总金额:人民币14,325,544.44元

 ● 赎回款发放日:2015年2月26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15年2月26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成就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的A股股票自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工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人民币3.27元/股)的130%(即人民币4.25元/股),根据本行《可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公告情况

 本行董事会已批准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工行转债”全部赎回。本次可转债的提前赎回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本行于2015年1月26日、2015年1月27日、2015年1月28日、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10日、2015年2月11日、2015年2月1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实施“工行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和后续提示公告。其中:

 1. 赎回登记日和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15年2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工行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2. 赎回价格:本次“工行转债”的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0.629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当期利息IA=B×i×t /365= 100×1.4%×164/365=人民币0.629元/张)。

 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0.503元/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0.566元/张;对于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持有“工行转债”的投资者,本行不代扣所得税,实际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0.629元/张。

 3. 赎回资金发放日:2015年2月26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本行的影响

 (一)截止到2015年2月12日,共计人民币24,985,764,000元“工行转债”(113002)转换成“工商银行”(601398)股票,转股数为7,387,711,26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2011年2月28日)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349,018,545,827股)的比例为2.12%,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增至356,406,257,089股。

 (二)交易和转股

 2015年2月13日起,“工行转债”(113002)和“工行转股”(191002)停止交易和转股,尚未转股的人民币14,236,000元(142,360张)“工行转债”被冻结。

 (三)赎回情况

 赎回数量:人民币14,236,000元(142,36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人民币14,325,544.44元

 赎回款发放日:2015年2月26日

 本行本次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4,236,000元,占“工行转债”发行总额人民币250亿元的0.06%,影响本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人民币14,325,544.44元,未对本行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四)本次可转债赎回对本行的影响

 截止到2015年2月12日收市后,本行于2010年8月31日发行的人民币250亿元“工行转债”累计有人民币24,985,764,000元转为本行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7,387,711,262股,累计转股股数占“工行转债”转股前本行普通股已发行股份总额349,018,545,827股的2.12%。

 本次“工行转债”转股完成后,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增至356,406,257,089股,增加了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同时由于股本增加,对本行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后续事项

 自2015年2月26日起,本行的“工行转债”(113002)和“工行转股”(191002)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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