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11月27日,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加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加企业”)分别与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石投资”)、樊春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艾迪西 26.976%股权转让给泓石投资、4.921%股权转让给樊春华;中加企业一致行动人高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怡国际”)分别与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新投资”)、杜佳林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艾迪西 16.547%股权转让给欣新投资、13.956%股权转让给杜佳林。该等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14年1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15年2月13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将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截至本公告之日,泓石投资持有公司89,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976%,泓石投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郑永刚先生通过间接控股泓石投资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欣新投资持有公司54,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7%,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自然人杜佳林持有公司46,299,9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56%,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自然人樊春华持有公司16,328,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21%,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特此公告。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一五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