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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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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公司主营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电声业务主打产品产能处于爬坡阶段,对2014年全年的业绩贡献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81,869,933.1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955,304.78元,比上年度增长10.15%。

 2.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为303,121,000.00股,比上年度增长102.08%,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及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75元,比上年度减少43.35%,主要系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6人,实到6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为抓住金属外观件整体行业处于高速增长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朋达”)的金属外观件业务,公司以人民币15,906.001125万元向欧朋达增资,其中人民币15,549.8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剩余人民币356.1811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欧朋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18万元增至16,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申请13,975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购买欧朋达100%股权部分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申请13,975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羽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选举将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汉青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建设东莞清溪生产基地的议案》

 为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前瞻性布局产业转移,公司拟投资建设东莞清溪生产基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奋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首期投资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奋达电器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奋达电器有限公司出售塑胶业务的全部资产。根据评估报告,存货作价为3,748,468.62元(含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4,583,011.09元,该项资产交易总价为18,331,479.7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以及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四十四条、第八十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胡羽平先生,1956年5月出生,比利时国籍,本科学历。1976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机械制造与工艺设计专业,历任深圳轻工业公司贸易部经理、南海石油深圳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比利时RIONLON SA 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今任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顾问。

 胡羽平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间接持股本公司5.03%的股东胡羽飞之哥哥,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宁女士,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宁女士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刘汉青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9年起历任共信机械(深圳)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员、品质课长,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汉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0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5年3月9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3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3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大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选举胡羽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刘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2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11月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681。

 2.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8)投票举例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奋达科技”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如某股东对方案二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对适用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如某股东持有股数为100股,对议案一中候选人拥有的总投票数为200股,当股东将平均分配票数给二名候选人时,申报顺序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4. 网络投票需遵守《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需表决时,可以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不采用的,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周桂清、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

 1.议案一采用累积投票制。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不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2.议案二,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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