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博林诺富特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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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宫少林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3人,董事洪小源、华立、熊贤良、郭健、孙月英、黄坚、曹栋、衣锡群、刘嘉凌、丁慧平、徐华、杨钧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5人,监事李晓霏、房小兵、刘冲、朱海彬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慧峰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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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为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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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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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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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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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1、3、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湘平、邢硕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