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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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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5-00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2015年2月12日—2015年2月13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5年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2015年2月12日下午15:00—2月1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10号公司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泽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253,717,797股,占公司总股本463,472,988股的54.7427%。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53,706,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40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

 (3)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 192,681,823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60,883,1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497%;反对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6%;弃权1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458%,该议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90,8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19%;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弃权1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8%。

 2、《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会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253,556,2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2,382,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25%。

 2.02选举罗青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253,556,2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2,382,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25%。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仍然符合“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周宁、杨洋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5-00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因新聘独立董事,对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补选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王会兰、罗青华、石银江,王会兰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付桂翠、王会兰、赵合军,付桂翠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青华、付桂翠、韩炜,罗青华为召集人;

 以上各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董事,其中付桂翠、王会兰、罗青华为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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