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
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5-14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

 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41)。2015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确认该事项涉及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1月31日、2015年2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015-08)。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开展涉及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公司原预计:争取在2015年2月2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了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2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24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风险提示: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会结合停牌期间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5-15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明确提出此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将其列入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的“会议审议事项”。现对通知中的“会议审议事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预案的议案》;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外,对《授权委托书》亦做了相应的修订。原《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