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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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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5-01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2015年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15:00至2015年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甲晶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7,113,554股,占公司总股本965,685,016股的68.0464%。

 其中:

 (1)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6,615,9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9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97,5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情况为: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622,0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52%;反对491,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7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5%以下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60%;反对49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公司增补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刘永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56,615,99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43%。

 其中,5%以下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2)选举戴大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56,615,99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43%。

 其中,5%以下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3)选举李秉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56,615,99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43%。

 其中,5%以下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郝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5-01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1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月13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贾祎晶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田长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甲晶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为:

 1.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宋甲晶,委员:贾祎晶、王茂凯、李秉祥、陆朝昌

 2.提名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贵立义,委员:刘永泽、宋甲晶

 3.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刘永泽,委员:贵立义、田长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戴大双,委员:贵立义、李秉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2015年计划投资18,115万元,主要用于向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增资及生产能力完善。

 向子公司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5-01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2月1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3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学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5-01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设备公司”)和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业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8,000万元,合计增资1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冶金设备公司和铸业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达到7,000万元和11,000万元。

 2.本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冶金设备公司

 1.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开发区顺达路29-7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冶金设备、金属结构制造、销售及组装、安装和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备品备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9月30日,冶金设备公司总资产为61,282.77万元,负债总额为55,326.75万元,净资产为5,956.02万元,营业收入为 7,936.57万元,净利润为-1,212.31万元。

 (二)铸业公司

 1.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西郊工业园区华锐路1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铸钢、铸铁、铸铜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模型模具设计制造;金属制品、通用机械设备及备件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9月30日,铸业公司总资产为100,968.16万元,负债总额为98,268.55万元,净资产为 2,699.61万元,营业收入为19,572.45万元,净利润为-2,571.96万元。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有资金分别对全资子公司冶金设备公司和铸业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冶金设备公司和铸业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达到7,000万元和11,000万元。

 四、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助于提升其资金实力,提高其合同履约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5-01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4 年末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14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267.91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0.75%,其中计提坏账准备30,645.96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8.95%;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0.96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9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减值金额以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情况的说明

 因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列表说明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约31,267.91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的反映截止2014年12 月31 日的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也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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