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盛屯集团质押给北京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87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解除质押。
(一)、盛屯集团将其持有的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前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24日,原定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4月23日,提前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2月9日。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总股份数为4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回购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1%。质押式回购交易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盛屯集团质押给北京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87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解除质押。解除质押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1% 。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盛屯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462.5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总数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