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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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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1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台州丽廷凤凰山庄(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77-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16日

至2015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2.04发行数量
2.0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6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用途
2.0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1-6项议案为特别议案,第7项为普通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456九洲药业2015/3/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人:林辉潞、钟熙、洪文

联系电话:0576-88706789 传真:0576-88706788

(三)登记时间:2015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2.04发行数量   
2.0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6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用途   
2.0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已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9日起停牌。

201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6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5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蒙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2月14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29.61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 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702.00万股。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总投资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0,171.3746,000.00
2CRO/CMO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127.251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
合计84,298.6280,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参见公告2015-005号。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参见公告2015-006号。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9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43元,共计募集资金801,742,8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569,712.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1,173,088.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507,183.1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2,665,904.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09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14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1.20701E+18221,382,204.8538,921.30[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1.99101E+16452,965,800.00193,836.91
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3.80567E+1178,317,900.002,748,948.39
合 计 752,665,904.852,981,706.60 

[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98.17万元包括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尚未完全转出的账户金额273.12万元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损益25.05万元;截至2015年1月31日,该3个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2)-(1)
自筹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

投入总额

合计

(1)

1川南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年产 5 吨美罗培南、年产 5 吨亚胺培南、年产 250 吨酮洛芬、年产100 吨盐酸文拉法辛、年产 20 吨盐酸度洛西汀等原料药生产线、贮罐和仓储等辅助生产项目、动力和三废处理等公用工程及办公综合楼和倒班宿舍等服务性工程1,505.2245,296.5846,801.8047,059.94258.14
2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大楼以及研发中心多功能中试车间140.787,831.797,972.578,010.7638.19
3补充流动资金  22,137.9422,137.9422,137.94 
合计  1,646.0075,266.3176,912.3177,208.64296.33

2.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1) 川南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部分生产线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美罗培南、亚胺培南生产线有12道生产工序,前9道工序的生产线于201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3道工序的生产线于201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酮洛芬生产线于201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4年12月31日,盐酸文拉法辛生产线和盐酸度洛西汀生产线分别处于试生产和试生产准备状态。)。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6,801.8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47,059.94万元,实际投入超过承诺投资总额258.14万元,主要系由于生产工艺优化、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要,公司增加了自动化生产设备、防爆设备以及环保设备的投入,致使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

(2)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多功能中试车间自2014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7,972.57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8,010.76万元, 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基本持平。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2,137.94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之说明。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5,266.5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5,266.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0年至2014年9月,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59,842.93万元;2014年10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51,401.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并于当期将募集资金中的22,137.9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10-12月,使用募集资金1,727.16万元,以上合计使用募集资金75,266.59万元。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实际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实际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实际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差额
1川南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年产 5 吨美罗培南、年产 5 吨亚胺培南、年产 250 吨酮洛芬、年产100 吨盐酸文拉法辛、年产 20 吨盐酸度洛西汀等原料药生产线、贮罐和仓储等辅助生产项目、动力和三废处理等公用

工程及办公综合楼和倒班宿舍等服务性工程

年产 5 吨美罗培南、年产 5 吨亚胺培南、年产 250 吨酮洛芬、年产100 吨盐酸文拉法辛、年产 20 吨盐酸度洛西汀等原料药生产线、贮罐和仓储等辅助生产项目、动力和三废处理等公用

工程及办公综合楼和倒班宿舍等服务性工程

45,296.5845,296.5845,296.5845,296.5845,296.5845,296.58 美罗培南、亚胺培南:2011年12月、2013年6月;酮洛芬:2013年11月;盐酸文拉法辛:在试生产;盐酸度洛西汀:在试生产准备阶段
2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发中心多功能中试车

研发中心多功能中试车间7,831.797,831.797,832.077,831.797,831.797,832.070.282014年10月
3补充流动资金  22,137.9422,137.9422,137.9422,137.9422,137.9422,137.94  
 合计  75,266.3175,266.3175,266.5975,266.3175,266.3175,266.590.28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是否达到
累计产能利用率[注2]累计实现效益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注1] 2012年2013年2014年  
1川南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年产 5 吨美罗培南、年产 5 吨亚胺培南[注3]12,686.51-701.69-1,233.00-835.09-2,769.78否[注5]
2年产 250 吨酮洛芬67.34%[注4] 20.36812.14832.5
3年产100 吨盐酸文拉法辛      
4年产 20 吨盐酸度洛西汀      
 小计  12,686.51-701.69-1,212.64-22.95-1,937.28 
5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多功能中试车间 [注6]  1,970.051,970.05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募投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承诺效益和最近三年实际效益均系利润总额。

[注3]:由于最近三年公司培南类原料药生产的成品较少,主要生产的是培南类的中间体,故无法计算该项目的产能利用率。

[注4]:公司川南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承诺效益12,686.51万元,系全部生产线建成投产后按经济寿命期10年计算的年平均利润总额。

[注5]:公司川南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主要原因如下:

1. 年产 5 吨美罗培南、年产 5 吨亚胺培南项目:(1)全球培南类药物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公司作为市场新入者正致力于开拓法规市场,由于产品是无菌原料药,目前成品原料药产量较小, 以中间体销售为主,主要系市场开发时间及客户变更周期大于预期,导致市场开拓阶段销售实现的业绩低于承诺效益;(2)该项目自2011 年12 月主体生产线投产后,公司产能利用率和销量尚处于逐步上升的起始阶段,销售实现的效益水平较以全面达产后产量为基础预计的年平均利润总额(即“承诺效益”)有一定差距。

2. 年产 250 吨酮洛芬项目:(1)该募投项目系将中间体进一步深加工,将公司原有的中间体产能转化为酮洛芬原料药产能,由于法规注册进度原因,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全部产能的转化,故销售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效益;(2)该项目自2013 年11月主体生产线投产后,自2013年12月开始该项目投产的酮洛芬产品才实现对外销售,公司产能利用率和销量尚处于逐步上升的起始阶段,销售实现的效益水平较以全面达产后产量为基础预计的年平均利润总额(即“承诺效益”)有一定差距。

3. 年产100 吨盐酸文拉法辛、年产 20 吨盐酸度洛西汀:该两个项目2014年12月31日尚处于试生产阶段,故尚未产生效益。

[注6]:公司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不是以生产产品为主要目的,但本期生产了毛利率较高的合同订制产品,取得了一定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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