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共同为南昌科陆公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陆公交公司”)出资方,具体合作方式详见公司2014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6)。科陆公交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出资1400万元,出资比例为70%,科陆公交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已完成对科陆公交公司的注资。
本次投资的批准权限在公司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并已经总裁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176号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18960万元
经营范围:公共交通运输;公共汽车运输劳务服务;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投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科陆公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县莲塘镇振兴大道988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充电系统及终端网络投资建设;充电配套系统建设及运维管理;电子产品的生产;汽车充电设施的安装、设计、维修、保养;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出资1400万元,出资比例为70%;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科陆公交公司的运营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新能源产品及电动车充电站领域的拓展速度,提升未来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科陆公交公司为近期新成立公司,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及政策等风险。科陆公交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管理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科陆公交公司的运营对丰富公司未来的盈利模式及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以南昌市作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电站系统、充换电站系统及终端网络投资建设、充电配套系统建设及技术咨询、安装、维修服务等运维管理的业务发展中心,并将不断拓展该业务发展区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