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2月12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轩松先生(持有公司803,314,588股,占公司总股本24.68%)关于其股权解除质押及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3年3月28日,张轩松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83%的无限售流通股(当时股份数80,000,000股,公司2013年和2014年两次利润分配十转增十后,股数为320,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15),上述交易已于2015年2月11日解除质押。
2015年2月9日、2015年2月10日、2015年2月12日,张轩松先生分别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84,000,000股、84,000,000股、58,000,000股流通股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22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94%),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0日。
以上交易完成前,张轩松先生质押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3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7%。以上交易结束后,张轩松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59%。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