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州锦昌贸易有限公司,为优化大名城股权结构,增加二级市场股票流动性,在2015年2月11日至2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总计减持大名城非限售流通A股100,577,848股,占公司总股本5%。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2015年2月12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名城”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福实业”)提交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减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显示:东福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州锦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昌贸易”)在2015年2月11日至2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总计减持持有的大名城非限售流通A股总计100,577,848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5%。本次权益变动后,东福实业仍持有大名城非限售流通A股763,313,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5%。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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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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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减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减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东福实业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