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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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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决策原则、交易程序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3、青山纸业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和程序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外,本报告书披露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与青山纸业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交易的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与青山纸业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与青山纸业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其他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青山纸业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与青山纸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与青山纸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是否存在对拟更换的青山纸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拟更换的青山纸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是否存在对青山纸业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青山纸业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山纸业停牌日(2014年10月13日)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青山纸业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青山纸业停牌日(2014年10月13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青山纸业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轻纺控股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盐业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金皇贸易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四、能源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且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3、《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的确认函;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报告书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2011年、2012年、2013年审计报告;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买卖青山纸业股票的情况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表: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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