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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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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5-004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5年2月25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8,843,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4309%。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经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0号)核准, 2014年1月28日,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68,843,77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93.4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52,639,993.41元。8名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共登记在16个股票账户。具体登记情况为:

 ■

 2014年2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68,843,777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81,790,10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8,843,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430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2,946,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569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

 1、履行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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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各项承诺。2015年2月19日,各股东做出的承诺锁定期限将届满。

 3、除以上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对公司不存在其他承诺。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5年2月25日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68,843,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430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16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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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账户名称与发行登记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名称一致,未发生变更。

 (2)截至公告披露日,云南协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总股份数量为10,101,400股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其中10,000,000股属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他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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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止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和质押冻结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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