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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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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临2015-00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7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洪敬南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张彦飞先生、廖晓淇先生、郭孔丞先生、王思东先生、李镛新先生、任亚光先生、黄小抗先生、任克雷先生、钟维国先生、黄汝璞女士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赵博雅先生、雷孟成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京京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唐炜先生及副总经理林南春先生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廖晓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选举高燕女士接替廖晓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明国 孙其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大会的提案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5-00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 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高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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