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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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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5-002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准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12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2号,核准日期为8月5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6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在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认真研究发行时机,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工作。考虑到国内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市场多种融资渠道的选择,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高,不能实现公司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等因素,为保证公司与股东利益,公司在批文有效期内未予实施债券的发行。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并予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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