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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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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5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8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2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5年12月28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庹启斌

 成立时间: 2003年4月3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茅斐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42号批准设立。目前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公司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研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董事。

 (3)叶锦华先生(IP Kam Wah),董事,学士学位,澳洲注册会计师。历任瑞士银行香港分行会计经理、财务总监;瑞士银行集团财务董事、亚太区财务变更计划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财务总监及常务董事;瑞银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监事;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法定核数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香港、日本、新加坡、台湾)董事、研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董事。

 (4)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5)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市物价局局长、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

 (6)王鸿嫔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士。历任台湾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中国摩根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主要从事教育工作和公益活动。

 (7)胡斌先生,独立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工商管理硕士(MBA)、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公司担任Standish Mellon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Coefficient Global公司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2007年11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担任筹建组副组长。2010年7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元湉伟女士,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分行出纳、会计、信息技术等工作,1992年担任工商银行信托公司证券部副主任;1994年加入君安证券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君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999年担任国泰君安证券大连西安路营业部副总经理;2004年起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2005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副总经理;2007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总经理;2009年起担任辽宁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起任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朱慧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4)刘涓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代理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代理总经理。

 (2)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3)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的职务。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上海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华东业务总部总经理、北京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2012年9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总监。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1)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魏东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和先进成长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的职务。2009年9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斌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杭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群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09年8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12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2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庹启斌先生(代理总经理)投委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投委会执行主席

 韦明亮(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吴建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4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904,643,509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联系人:徐昊光

 电话:(010)85238982

 传真:(010)8523868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风险管理室和运营室4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30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2005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至2014年6月末,已托管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它受托资产产品,托管各类资产规模9703.56亿元。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庹启斌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联系人:茅斐

 2、代销机构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王者凡

 电话:(010)8523889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3、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 010-66105662

 联系人:查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代销机构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琪

 咨询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5、代销机构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6、代销机构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8211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ywg.com

 7、代销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755-82558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8、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代销机构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颖

 电话:0591-38281515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0、代销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1、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2、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077278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3、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lhzq.com

 14、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东方文化大厦中信银行总行12层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方爽

 联系电话:010-8993 6689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15、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16、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6206

 联系人:虞谷云

 客服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7、代销机构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3066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8、代销机构

 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19、代销机构

 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33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0、代销机构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21、代销机构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1-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1-29层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 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2、代销机构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11947

 联系人:朱海亚

 客户服务电话:96528或962528(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23、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519888

 联系人:王伟力

 客户服务电话: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4、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25、代销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6、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7、代销机构

 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62171984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8、代销机构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9、代销机构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电话:0471-4961259

 联系人: 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30、代销机构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 021-68778081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1、代销机构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2、代销机构

 名称: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联系电话:(0755)83710885

 联系人:曾敬宁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5-505

 网址:www.ytzq.net

 33、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4、代销机构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35、代销机构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36、代销机构

 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37、代销机构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8、代销机构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010-66594587

 联系人:张建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9、代销机构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0、代销机构

 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电话:0769-22119426,0769-22119351

 联系人:梁健伟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1、代销机构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电话:022-5831484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42、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3、代销机构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44、代销机构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555

 网址:www.txsec.com

 45、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5130579

 联系人:张于爱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6、代销机构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47、代销机构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许雄斌

 电话: 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48、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9、代销机构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林长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

 网址: www.hrsec.com.cn

 50、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51、代销机构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52、代销机构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696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3、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54、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电话:010-63636235

 联系人:张谞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55、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

 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电话:010-59539864

 客服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56、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电话:021-68761616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7、代销机构

 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8、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88

 联系人:练兰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9、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联系人:王玉山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0、代销机构

 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宋丽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61、代销机构

 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王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62、代销机构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63、代销机构

 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68419822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64、代销机构

 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393923

 联系人:廉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庹启斌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联系人:仲晓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2、申购份额的计算(1)前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除外)投资60万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1.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总金额=600,000/(1+1.0%)=594,059.41元

 前端申购费用=600,000-594,059.41=5,904.59元

 申购份额=594,059.41/1.120=530,410.19份

 (2)后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6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600,000/1.120=535,714.29份

 即:投资者投资6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元,则可得到535,714.29份基金份额。

 3、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一:某投资者赎回持有不超过365天的1000份基金份额,该投资者在购买这1000份基金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2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1000x1.120x0.5%=5.6元

 赎回金额 = 1000x1.120-5.6=1114.4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2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114.40元。

 例二:某投资者赎回持有超过365天但不超过730天的1000份基金份额,该投资者在购买这1000份基金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20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3%,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x1.120=112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50x1000x1.3%=13.65元

 赎回费用=1120x0.25%=2.80元

 赎回金额=1120-13.65-2.8=1103.55元

 4、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基金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①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

 ②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

 投资者通过国联安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具体优惠申购费率敬请以最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并适时参加相关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细则及费率情况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该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活动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基金投资人留意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①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A) 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B)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C)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享受转换费中相应前端申购补差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在确定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对于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各基金对应的4折优惠申购费率执行,但优惠申购费率不得低于0.6%;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依据标准申购费率计算。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告。

 其中: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

 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D)基金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

 ③ 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B)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C)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D)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③ 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于某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500,000 份转换为国联安安心混合基金,该投资者使用的是工行卡(非通联支付)。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250 元,国联安安心混合基金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50 元,假设该投资者持有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不满1 年。该金额档次下,国联安精选网上交易转换为国联安安心成长的网上交易申购补差费率为0.75%-0.6%=0.15%,则该投资者最终得到的安心成长的份额计算为:

 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赎回费率=500,000.00×1.250×0.5%=3,125元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500,000×1.250-500,000×1.250×0.5%)×0.15% / (1+0.15%)=931.42元

 转入金额=转出份额×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500,000.00×1.250-3,125-931.42=620,943.58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国联安安心混合基金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620,943.58 / 1.050=591,374.84份

 5、业务规则

 ①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②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③ 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业务平台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④ 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且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⑤ 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⑥ 目前,原有基金为前端收费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

 6、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①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③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④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财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司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具有创值能力的公司,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经营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和增长能力。

 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上述投资比例将按届时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法进行公告。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在股票投资上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增长能力以及股价的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同时,适度把握宏观经济经情况进行资产配置。具体来说,本基金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股票选择:

 首先,通过ROIC(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获利能力,通过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资本成本;其次,将公司的获利能力和资本成本指标相结合,选择出创造价值的公司;最后,根据公司的成长能力和估值指标,选择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1、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及风险预算模型测算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固定收益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研究债券和可转债投资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2、投资决策

 (1)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风险预算由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定期制定,并进行不定期的调整。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分析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特征,利用风险预算模型和原理测算两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依据。

 基金经理定期结合风险预算、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2)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并上报投资总监。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投资总监,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3)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4)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组合的建立和维护

 债券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所、银行间等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等其它金融工具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及其它市场因素的判断,确定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证券的市场走势和估值水平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责。

 3、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投资总监、监察稽核部汇报。

 4、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投资总监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投资总监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5%+上证国债指数×15%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考虑了该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选股方式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其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市场上通用的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基金的平均股票仓位将达到85%,所以,业绩基准中的这一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高风险,较高的预期收益。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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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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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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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中国平安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平安(601318)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于2014年8月22日收到中国保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平安产险倒签单导致保费收入、准备金等数据不真实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以罚款,对于平安产险未执行关于危险单位划分的内控制度与流程、未加强内部管理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处以警告并罚款。

 中国平安(601318)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于2014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未审慎核查海联讯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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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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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费用概览

 (一)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中扣除。

 (二)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3)转换费

 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用、会计师和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4]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一)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8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 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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