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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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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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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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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能源的变革深刻影响了行业的发展,新能源产业正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凯迪电力近年来的业务转型,顺应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潮流,经过公司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成效已初步显现。

 回望2014年,公司坚持“大力发展生物能源,实现公司全面转型”的发展目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基本上实现了董事会年初制订的经营目标,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新产业培育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保持了电厂大负荷、长周期安全运行,实现了生物质发电二代机组全面盈利。保持了原煤销售、海外EPC总承包、环保发电的健康发展,加快了页岩气、生物质合成油产业的前进步伐,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新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14年6月20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修改并重新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2月8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9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制定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变化,导致本集团相应会计政策变化,并已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需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本集团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本集团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有:

 1.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列报,改为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2.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对报表列报科目作为以下重分类:

 A. 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的递延收益项目,改为列报于“递延收益”科目;

 B. 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科目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改为列报于“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C. 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科目,增加“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项目;

 D. 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改为“其他综合收益的净额”科目,并列报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信息;

 E. 相应地,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规定的格式重新列报。

 上述引起的追溯调整对比较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新增一家子公司,具体说明如下:

 ■

 2014年8月11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格薪源生物质燃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湖科技”)、北京大成汉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大成汉盛)共同出资成立“格薪源生物质燃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暂定)(下称“格薪源公司”)。格薪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60,000万元,分别由凯迪电力出资51%、金湖科技出资29%,大成汉盛出资20%,出资方式为现金。

 2014年8月20日,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433421)。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向格薪源公司出资29,160.00万元,其他投资方尚未履行出资义务。格薪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质燃料的开发、收集、加工和利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5—0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5年1月25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2月8日在凯迪大厦802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凯迪电力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凯迪电力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凯迪电力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凯迪电力201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将同日刊登《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武汉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201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30.73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7,067.5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933.07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0,5465.21万元。

 故提出如下分配预案:

 母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的净利润分别为:30,449.45万元、205.43万元、9,330.73万元,该三年累计39,985.61万元。

 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94330.8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5元(含税),总计派息14,149.632万元。

 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6、《凯迪电力2014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凯迪电力2015年度财务预算》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8、《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将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实施了年度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的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最后对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圆满完成了本次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关于2015年度授权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历届董事会做出的授权办法,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项目范围内,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代表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授信额度协议,并签署贷款、担保、抵质押、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租赁、信托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关于2015年度凯迪电力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8,600万元担保额度议案》

 详细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1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15、《关于设立凯迪电力电力上网收费权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17、《关于公司对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往来及长期股权投资核销的议案》

 目前, 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公司清算价值为零。

 公司账面现有其他应收款-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1,06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992,173.58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其他应收款1,060,000元和长期股权投资992,173.58元予以核销。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18、《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供应生物质燃料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电力”或“本公司”)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下称“格薪源”)近日与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下属生物质电厂签署《燃料供应协议》。格薪源公司将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向阳光凯迪下属生物质电厂提供的636万吨生物质燃料,用于阳光凯迪下属生物质电厂的生产经营。合同总金额人民币约为 19.85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由独立董事厉培明、张龙平、邓宏乾进行表决。关联董事李林芝、唐宏明、陈义生、郑朝晖、任育杰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该公司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2014 年度报酬额将根据审计、内控、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金额为160-500万元之间。为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另行承担。

 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在2015年6月30日前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10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4-05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二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5年2月8日在公司708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分别为贺佐智、徐利哲、张自军。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佐智先生主持,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关于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5、《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制订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有效。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 反对 0票,弃权0 票

 7、《关于2015年凯迪电力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8,600万元担保额度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是有利于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的。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该项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 反对 0票,弃权0 票

 8、《关于公司对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往来及长期股权投资核销的议案》

 目前, 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公司清算价值为零。

 公司账面现有其他应收款-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1,06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992,173.58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其他应收款1,060,000元和长期股权投资992,173.58元予以核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供应生物质燃料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电力”或“本公司”)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下称“格薪源”)近日与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下属生物质电厂签署《燃料供应协议》。格薪源公司将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向阳光凯迪下属生物质电厂提供的636万吨生物质燃料,用于阳光凯迪下属生物质电厂的生产经营。合同总金额人民币约为 19.85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该公司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2014 年度报酬额将根据审计、内控、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金额为160-500万元之间。为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另行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2015—06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24家子公司(明细详见“一、担保情况概述项”)

 ●担保金额:408,600万元

 ●本次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7,71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后,公司在本年度担保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担保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目前, 公司根据2014年整体生产经营计划、技改方案、项目建设投入以及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可以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以子公司贷款当期对应的注册资本为限)。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包含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内的票据等其他信贷业务。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待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担保决议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以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祁东县洪丰工业园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农林废弃物收购,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经营状况:电厂投运稳定运行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2、公司名称:南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4月6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南陵县籍山镇春谷南路(县质监局四楼)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3、公司名称: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10月18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淮南市潘集区碧海一村45栋201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4、公司名称: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8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陈义生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利用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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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名称: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3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陈义生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189号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

 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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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司名称: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6月17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金寨县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7、公司名称: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9月7日

 法定代表人:陈义生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霍邱县城北工业项目区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利用。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8、公司名称: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1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陈义生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丰都县工业园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

 生物质能源产品投资和开发,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9、公司名称:酉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陈义生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酉阳县钟多镇桃花源中路7号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

 生物质能源产品投资和开发,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10、公司名称:崇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3月14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崇阳县天城镇前进路文化巷25号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11、公司名称:来凤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8月15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来凤县绿水四合工业园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并网发电,试运行期内。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12、公司名称: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金松大道62号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建设及其

 产品深加工。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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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公司名称:阳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阳新县兴国大道莲花新村经贸大厦三楼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

 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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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公司名称: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10月14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谷城县城关镇城垣路(县林业局办公楼二楼)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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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公司名称: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3月16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江陵县郝穴镇永济路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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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公司名称: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6月19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隆回县桃洪镇桃洪中路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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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公司名称: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5月29号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安仁县城关镇七一东路(农业局)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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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赤壁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任育杰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赤壁市蒲圻办事处沿河大道217号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

 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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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7月

 法定代表人:陈义生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注册地址:广西省北流市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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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3月

 法定代表人:陈义生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注册地址:广西省平乐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

 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经营状况:项目建设期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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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浦北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1月

 法定代表人:陈义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西省浦北县

 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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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公司名称:北海凯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19层BCD号

 法人代表: 夏藩高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4月5日

 经营范围:热电厂、码头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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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公司名称: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博东路1号院3号楼东3单元7-8层西户

 法人代表:任育杰

 注册资本: 43,9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2日

 经营范围:对环保电厂建设的投资及管理、灰渣综合利用、电厂发电、供热、电器机械及器材的批发和零售。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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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公司名称: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

 法人代表:陈义生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0日

 经营范围: 生物质燃料的开发、收集、加工和利用。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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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待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担保决议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固定资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以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为各子公司担保情况详见“一、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表”项。

 四、董事会意见

 1、2015年,公司仍处于生物质电厂的建设期,并伴随着投运电厂的数量增加,子公司对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加大,因此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在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保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由于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并基于对其经营情况的充分了解,能够做到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97,71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9%(公司2014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36,857.56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5—07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上网收费权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电力”或“公司”)进一步发展,公司拟开展电力上网收费权的资产证券化工作,即通过公司聘请的金融机构设立“凯迪电力上网收费权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专项计划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专项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开展电力上网收费权的资产证券化工作,通过金融机构设立“平安凯迪电力发电上网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16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化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支付固定利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无期限收益,专项计划终止时的剩余资产由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享用。专项计划成立后,资产支持证券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是存在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本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来源于公司松滋、南陵和隆回三家电厂在未来五年经营中应收的电力上网收费收入。基础资产的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

 (二)交易结构

 金融机构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向本公司购买基础资产。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回收资金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专项计划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出现专项账户内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情形,则由本公司及担保方(如有)补足相应差额。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资本市场发行的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售规模不超过16亿元,其中优先级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售,占比约95%;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本公司认购,占比约5%,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通过询价等方式确定。项目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三、专项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电力上网收费权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更好的开展。本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率等。

 四、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由于今年年内宏观经济增长略显疲弱,而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因素。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编号:2015-08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供应

 生物质燃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1、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电力”或“本公司”)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下称“格薪源”)近日与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下属生物质电厂签署《燃料供应协议》。格薪源公司将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向阳光凯迪下属生物质电厂提供的636万吨生物质燃料,用于阳光凯迪下属生物质电厂的生产经营。合同总金额人民币约为 19.85亿元。

 2、本次交易,格薪源公司的交易对方阳光凯迪下属生物质电厂的控股方系阳光凯迪,是凯迪电力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5名关联董事李林芝、唐宏明、陈义生、郑朝晖、任育杰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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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格薪源公司是由凯迪电力及其合作伙伴共同投资成立,该公司是抽调凯迪电力下属生物质电厂燃料收购专业人员组成,结合凯迪电力多年燃料收购经验,为进一步提高生物质电厂燃料收购工作提供一揽子保障及解决方案而组成的具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高效率资源配置能力的燃料供应平台。

 本次交易拟向阳光凯迪下属生物质电厂统一供应不超过636万吨的生物质燃料。进行本次交易,能发挥格薪源公司统一经营的市场优势,避免生物质燃料采购环节的恶性竞争,提高格薪源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属本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相关基本情况可以参见公司2014年11月26日发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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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阳光凯迪分别持有本次交易对方51%-100%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生物质燃料(碎料),总量不超过636万吨。

 2、权属状况

 农林废弃物。

 3、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本项关联交易的转让价格是由交易双方按市场原则且不低于供应给凯迪电力下属生物质电厂的条件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 交易价格:入厂价312元/吨,(标准热值:2300大卡)

 2、 生效条件:需经凯迪电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结算方式:现金

 4、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燃料市场的价格稳定,提高上市公司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格薪源公司市场地位,增强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 七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 2015—09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的通知,阳光凯迪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74,200,000 股,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 年 2 月 9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6年 2月4日,上述质押已在金元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凯迪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69,359,4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计74,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7%。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 2015—10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的通知,阳光凯迪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44,800,000 股,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凯迪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69,359,4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计4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3%。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我们客观、独立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为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经营目标的全面落实提供了保障。

 二、关于2015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8,600万元担保额度的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根据公司2014的经营计划以及项目建设的需求,对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由于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并基于对其经营情况的充分了解,能够做到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于会前审阅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对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97,71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9%(公司2014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36,857.56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按照《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没有迹象显示担保可能承担偿债风险。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我们认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众环海华”)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我们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众环海华为 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供应生物质燃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1、关于凯迪电力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向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生物质燃料的关联交易的事宜,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相关部门批准。

 5、同意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

 独立董事: 张龙平

 邓宏乾

 厉培明

 201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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