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财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9,007,418,201.96元,净资产为4,114,659,764.52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629,674,002.46元,净利润为562,940,677.36元。
截至201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1,059,572,957.96元,净资产为4,785,940,067.60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6,449,993,724.87元,净利润为360,373,652.27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本次公司拟收购的资产为四创软件股东所持有的四创软件共计40%的股权,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二)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4号楼6层608单元
法定代表人:汤成锋
注册资本:5100万元
实收资本:5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01-19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咨询、设计、建设;云计算平台研发与信息服务;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利、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气象、海洋、地质、环境保护等监测系统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咨询、设计、施工、运维;水利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岩土工程、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传感、监测、传输与遥测、遥感、遥控装备的研制、生产、销售;水文仪器产品研制、生产、销售;工程测绘与数据调查、地图编绘;水资源调查评价与论证;网络集成、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时间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90,777,822.36 | 191,781,088.21 |
| 净资产 | 134,402,983.80 | 119,837,466.07 |
| 营业收入 | 108,643,847.93 | 157,763,890.43 |
| 净利润 | 14,565,517.73 | 26,739,455.78 |
3、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创软件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实缴出资额(元) |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
| 1 | 汤成锋 | 20,096,630 | 39.41% |
| 2 | 汤辉 | 5,692,289 | 11.16% |
| 3 | 林志洁 | 5,462,100 | 10.71% |
| 4 | 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3,570,000 | 7.00% |
| 5 | 福州市万家兴业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550,000 | 5.00% |
| 6 | 洪芳 | 2,407,225 | 4.72% |
| 7 | 朱水英 | 2,167,500 | 4.25% |
| 8 | 李长华 | 2,167,500 | 4.25% |
| 9 | 郑楚飞 | 2,145,825 | 4.21% |
| 10 | 福建永益物联网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30,000 | 3.00% |
| 11 | 黄敏 | 975,375 | 1.91% |
| 12 | 张乐意 | 429,165 | 0.84% |
| 13 | 陈博嘉 | 417,460 | 0.82% |
| 14 | 陈庆勇 | 390,150 | 0.77% |
| 15 | 林灿文 | 335,529 | 0.66% |
| 16 | 江峰 | 234,090 | 0.46% |
| 17 | 单森华 | 234,090 | 0.46% |
| 18 | 陈焕新 | 195,075 | 0.38% |
| | 合 计 | 51,000,000 | 100.00% |
4、与本公司关系
四创软件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编号(2014)榕联评字第488号),在评估基准日2014 年09 月30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涉及本次经济行为范围内的账面总资产为19,077.78万元,总负债为5,637.48万元,净资产为13,440.30万元;评估后净资产(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3,678.35万元,增值额50,238.05万元,增值率为 373.79%。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基准日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以评估值为基础,经与四创软件各方股东协商,确定四创软件最终估值为6亿元,公司拟以2.4亿元收购其40%股权,作价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交易标的
四创软件的原股东汤成锋、汤辉等18名持有的四创软件40%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出让方 | 出让股权比例 | 出让价格 |
| 1 | 汤成锋 | 12.53% | 75,204,603.93 |
| 2 | 汤辉 | 3.55% | 21,301,403.93 |
| 3 | 林志洁 | 3.41% | 20,440,000.00 |
| 4 | 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4.67% | 28,000,000.00 |
| 5 | 福州市万家兴业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3% | 20,000,000.00 |
| 6 | 洪芳 | 1.50% | 9,008,196.07 |
| 7 | 朱水英 | 2.83% | 17,000,000.00 |
| 8 | 李长华 | 2.83% | 17,000,000.00 |
| 9 | 郑楚飞 | 1.34% | 8,030,000.00 |
| 10 | 福建永益物联网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 | 12,000,000.00 |
| 11 | 黄敏 | 0.61% | 3,650,000.00 |
| 12 | 张乐意 | 0.27% | 1,606,000.00 |
| 13 | 陈博嘉 | 0.26% | 1,562,196.07 |
| 14 | 陈庆勇 | 0.24% | 1,460,000.00 |
| 15 | 林灿文 | 0.21% | 1,255,600.00 |
| 16 | 江峰 | 0.15% | 876,000.00 |
| 17 | 单森华 | 0.15% | 876,000.00 |
| 18 | 陈焕新 | 0.12% | 730,000.00 |
| | 合 计 | 40.00% | 240,000,000 |
(二)估值及定价政策
依据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并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确认的《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2014]榕联评字第 488号),以目标公司2014年9月30日(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参考,本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目标公司估值为6亿元。
(三)款项交付
甲方分二期向目标公司原股东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共计2.4亿元:
1、自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目标公司原股东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共计7,200万元,即本次股权转让款的30%;
2、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目标公司原股东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共计16,800万元,即本次股权转让款的70%。
(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元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实缴出资额 |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
| 1 |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20,400,000 | 40.00% |
| 2 | 汤成锋 | 10,508,040 | 20.60% |
| 3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200,000 | 20.00% |
| 4 | 汤辉 | 2,976,360 | 5.84% |
| 5 | 林志洁 | 2,856,000 | 5.60% |
| 6 | 洪芳 | 1,258,680 | 2.47% |
| 7 | 郑楚飞 | 1,122,000 | 2.20% |
| 8 | 黄敏 | 510,000 | 1.00% |
| 9 | 张乐意 | 224,400 | 0.44% |
| 10 | 陈博嘉 | 218,280 | 0.43% |
| 11 | 陈庆勇 | 204,000 | 0.40% |
| 12 | 林灿文 | 175,440 | 0.34% |
| 13 | 江峰 | 122,400 | 0.24% |
| 14 | 单森华 | 122,400 | 0.24% |
| 15 | 陈焕新 | 102,000 | 0.20% |
| | 合 计 | 51,000,000 | 100.00% |
上述股东中,除公司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他股东为管理层股东。
(五)法人治理结构
1、目标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3人,丙方汤成锋委派2人。目标公司董事长为目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2、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由目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目标公司的总经理由汤成锋提名、财务总监由甲方提名,由目标公司董事会任免。
(六)业绩承诺
1、管理层股东承诺目标公司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5,500万元,否则视为未完成业绩承诺。
2、如目标公司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净利润达到12,000万元,但未达到15,500万元,管理层股东应当对目标公司作出现金补偿。
(1)现金补偿总金额=15,500万元-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金额
(2)管理层股东个人支付现金补偿金额=现金补偿总金额×(本次股权转让后管理层股东个人持有目标公司出资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40%)
3、如目标公司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净利润未达到12,000万元,管理层股东除了对目标公司作出现金补偿3,500万元外,还应以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040万元出资额为限(补偿股权不包括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管理层股东对目标公司增加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对目标公司作出股权补偿,补偿方式为目标公司定向减少注册资本,由目标公司以现金总计1元的对价减资管理层股东补偿的股权:
(1)管理层股东应补偿的目标公司股权=(15,500万元-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金额-3500万元)÷15,500万元×5100万元(目标公司目前注册资本)
(2)管理层股东个人补偿的目标公司股权=管理层股东向甲方和乙方补偿的目标公司股权之和×(本次股权转让后管理层股东个人持有目标公司出资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40%)
4、业绩承诺第2和3条规定的现金补偿和股权补偿,甲方和乙方有权要求汤成锋先行向甲方和乙方履行补偿义务,再由汤成锋向其他管理层股东追偿,其他管理层股东应出具给汤成锋的授权函并提交给甲方和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管理层股东同意将自身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16,320,000元出资额,经工商登记质押10,880,000元出资额给甲方,质押5,440,000元出资额给乙方,作为履行管理层补偿义务之保证;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各方同意解除前述质押。
5、如目标公司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净利润超过15,500万元,则本协议各方均同意给予目标公司管理层现金奖励,现金奖励的金额为业绩承诺水平以上部分的100%,由汤成锋具体决定,报目标公司董事会备案后实施。
现金奖励金额=(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金额-15,500万元)×100%
(七)生效条件
本框架协议经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及加盖公章后成立,于下列各项要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1、甲方有权部门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乙方有权部门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收购完成后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本次收购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收购的资产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四创软件是在市场具有领先地位的防灾减灾信息与应用服务提供商,产品及服务遍及17个省份,有比较好的发展前景。通过收购四创软件的股份,整合资源,可以使公司在水利行业、防灾减灾等方面拓宽业务渠道,以水利行业为试点,以公司的网络、安防监控、系统通讯三项业务及四创软件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能力作为结合点,为客户定制出具备较强行业特点的解决方案,未来还可以逐步向海洋、气象、国土等其他防灾减灾行业延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1月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暨关联交易24,000万元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信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429,271.82元。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10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15年3月6日(星期五)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3月6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3月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3月5日15:00 至2015年3月6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15 年3月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栋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3月2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大会工作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8名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黄奕豪为董事
1.12 选举阮加勇为董事
1.13 选举林冰为董事
1.14 选举郑维宏为董事
1.15 选举杨坚平为董事
1.16 选举黄旭晖为董事
1.17 选举林腾蛟为董事
1.18 选举林贻辉为董事
1.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4名独立董事
1.21 选举叶东毅为独立董事
1.22 选举王建章为独立董事
1.23 选举沈任波为独立董事
1.24 选举陈壮为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高峰为监事
2.2 选举林向晖为监事
3、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
1. 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内容详见2015年2月7日刊登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15年3月3日(下午3:00-5: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一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6
2、投票简称:星网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 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议案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1.1 |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8名非独立董事 | 累计投票制 |
| 1.11 | 选举黄奕豪为董事 | 1.01 |
| 1.12 | 选举阮加勇为董事 | 1.02 |
| 1.13 | 选举林冰为董事 | 1.03 |
| 1.14 | 选举郑维宏为董事 | 1.04 |
| 1.15 | 选举杨坚平为董事 | 1.05 |
| 1.16 | 选举黄旭晖为董事 | 1.06 |
| 1.17 | 选举林腾蛟为董事 | 1.07 |
| 1.18 | 选举林贻辉为董事 | 1.08 |
| 1.2 |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4名独立董事 | 累计投票制 |
| 1.21 | 选举叶东毅为独立董事 | 1.09 |
| 1.22 | 选举王建章为独立董事 | 1.10 |
| 1.23 | 选举沈任波为独立董事 | 1.11 |
| 1.24 | 选举陈壮为独立董事 | 1.12 |
| 议案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累计投票制 |
| 2.1 | 选举高峰为监事 | 2.01 |
| 2.2 | 选举林向晖为监事 | 2.02 |
| 议案3 |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议案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为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5日15:00 至2015年3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 电话:0591-83057977,83057818
2、 传真:0591-83057818
3、 联系人:刘万里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 | 投票 | 说明 |
| 议案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 |
| 1.1 |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8名非独立董事 | |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 |
| 1.11 | 选举黄奕豪为董事 | 票赞成 |
| 1.12 | 选举阮加勇为董事 | 票赞成 |
| 1.13 | 选举林冰为董事 | 票赞成 |
| 1.14 | 选举郑维宏为董事 | 票赞成 |
| 1.15 | 选举杨坚平为董事 | 票赞成 |
| 1.16 | 选举黄旭晖为董事 | 票赞成 |
| 1.17 | 选举林腾蛟为董事 | 票赞成 |
| 1.18 | 选举林贻辉为董事 | 票赞成 |
| 1.2 |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4名独立董事 | | 选举独立董事的总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 |
| 1.21 | 选举叶东毅为独立董事 | 票赞成 |
| 1.22 | 选举王建章为独立董事 | 票赞成 |
| 1.23 | 选举沈任波为独立董事 | 票赞成 |
| 1.24 | 选举陈壮为独立董事 | 票赞成 |
| 议案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 |
| 2.1 | 选举高峰为监事 | 票赞成 | 选举监事的总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
| 2.2 | 选举林向晖为监事 | 票赞成 |
|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3 |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注: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实行累积投票,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如果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如果投票超过其累计投票数的最高限额,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11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2月9日开市起复牌。
福建星网锐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自2014年10月20日起开市停牌。2014年11月17日本公司披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62),公司因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
201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 年11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5年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公司披露相关文件后,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星网锐捷;股票代码:002396)自2015年2月9日开市起复牌。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中,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德明通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5%的股份。具体方案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相关文件为准。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12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5年2月3日在公司22#楼五层职工之家(员工活动中心)召开。会议由工会主席林捷先生主持,应到职工代表70名,实到职工代表70名。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田中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田中敏的简历详见附件)。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6日
附:候选人简历
田中敏,男,1969年3月出生,籍贯福建福州,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曾在福建实达电脑公司从事研发工作,1995-2000年任研发部经理,2001年任研究院院长助理,2005年任技术中心主任,他参与了多项国家、省市科技项目,主持开发完成了终端,机顶盒和路由器等产品,在软件、网络通讯和终端领域的具有多年产品研发及管理经验,曾获一项国家火炬优秀项目二等奖,二项省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田中敏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和《公司章程》第13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监事的任职要求。
田中敏先生通过厦门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田中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丁俊明、陈承平、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沃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唯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叶云、金鑫、王伟亮(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德明通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通讯”)6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核的基础上,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做出明确判断,并记录于董事会决议记录中。
4、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公司拟购买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交易价格将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合理。
5、《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本次交易预案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交易对方就提供本次交易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承诺。
6、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公司长远、健康、持续地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7、鉴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同意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二、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软件”)是在市场具有领先地位的防灾减灾信息与应用服务提供商,产品及服务遍及17个省份,有比较好的发展前景。通过本次收购四创软件的股份,可以使公司在水利行业、防灾减灾等方面拓宽公司的业务渠道,双方可以以水利行业为试点,为客户定制出具备较强行业特点的解决方案,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促进行业的转型和升级,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该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书面认可。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权益,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收购四创软件40%的股权,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提名黄奕豪先生、阮加勇先生、林冰女士、郑维宏先生、杨坚平先生、黄旭晖女士、林腾蛟先生、林贻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章先生、陈壮先生、叶东毅先生、沈任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颂恩(签字):
江为良(签字):
贺颖奇(签字):
陈 壮(签字):
2015年2月6日
承诺函
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本人特向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二、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丁俊明(签字)
2015年2月6日
承诺函
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本人特向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二、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陈承平(签字)
2015年2月6日
承诺函
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本人特向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二、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叶云(签字)
2015年2月6日
承诺函
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本人特向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二、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金鑫(签字)
2015年2月6日
承诺函
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本人特向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二、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王伟亮(签字)
2015年2月6日
承诺函
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本企业特向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企业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二、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上海沃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陈承平
2015年2月6日
承诺函
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本企业特向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企业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二、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上海唯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丁俊明
2015年2月6日
承诺函
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本企业特向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企业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二、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林栋梁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