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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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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中证500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2月6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500”,交易代码:165511)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中证500A”,交易代码:150028)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中证500A将于2015年2月9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5年2月10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2月10日中证5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2月9日的中证500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中证500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第四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2月10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月10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中证500A份额第五个运作周年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中证5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中证500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加上3.2%。其中计算中证5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后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为2015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鉴于2015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75%,因此中证500A份额第五个运作周年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5.95%(=2.75%+3.2%)。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中证50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中证500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2月1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之间相互转换的原业务规则做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业务规则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募集并管理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包括本公司旗下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注册登记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以及以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二、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三、业务说明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后,可直接在同一销售机构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同一只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能转换。

 本公司各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具体适用范围可参考届时各基金相关公告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4、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费率区间按单笔转换时的金额确定。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向销售机构提交基金转换的申请,拟转换出基金和转换入基金均需处于正常交易状态。暂停申购、暂停赎回及暂停大额申购等情形下是否可以转换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6、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8、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转换完成后,当某基金账户转出基金份额余额低于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强制将该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强制赎回业务与日常赎回业务的费率标准及处理方式相同。

 9、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转入后的基金份额。

 10、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业务与赎回业务按同比例确认,未确认部分按失败处理,不支持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四、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

 (一)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

 (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

 (2)申购费补差:

 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二)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1、注册登记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1)当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为非固定费用时,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外扣)=(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2)当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申购费补差)/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根据转换业务规则的规定,举例如下:

 从前端收费(固定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收费(比例费率)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在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登记且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号内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举例: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5,000,000份E基金的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E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申购费为1,000元,该日E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E基金赎回费率为0.50%。 若T日转入F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F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F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为0.60%,该日F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费补差及转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①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5,000,000×1.200=6,000,000元

 ②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6,000,000×0.50%=30,000元

 ③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6,000,000-30,000=5,970,000元

 ④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1,000元

 ⑤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5,970,000×0.60% /(1+0.60%)=35,606.36元

 ⑥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申购费补差=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35,606.36-1,000=34,606.36元

 ⑦ 转入基金份额=(转出净额-申购费补差)/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5,970,000-34,606.36)/1.350=4,396,587.88份

 2、注册登记机构在本公司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由非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结转收益)/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根据转换业务规则的规定,举例如下:

 从前端收费(比例费率)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收费(比例费率)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在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登记且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号内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举例: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A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为1.50%,赎回费率为0.50%。若T日转入B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B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80%,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费补差及转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①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2,000×1.500=3,000.00元

 ②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3,000.00×0.50% =15.00元

 ③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3,000.00-15.00=2,985元

 ④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净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2,985×1.50%/(1+1.50%)=44.11元

 ⑤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2,985×1.80%/(1+1.80%)=52.78元

 ⑥ 申购费补差=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52.78-44.11=8.67元

 ⑦ 转入基金份额=(转出净额-申购费补差)/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2,985-8.67)/1.350=2,204.69份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作出说明;若有新的销售机构开放基金转换业务或有新加入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投资者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2、本公告自2015年2月10日开始执行,本公司于2008年10月6日公布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同日作废。

 3、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规则,但应最迟在调整前1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公司网站公告。

 4、投资者欲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5、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继续暂停大额申购等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为保证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分别于2013年1月21日与2014年11月7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与《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直销柜台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现将上述基金继续暂停大额申购等业务的情况再次提示如下:

 1、本公司已决定自2013年1月21日起暂停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及/或转换转入(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不含2,000万元)时,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及/或转换转入(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本基金A份额和B份额单独进行判断。

 在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 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本公司已决定2014年11月7日起暂停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直销柜台的大额申购业务。即,暂停接受对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在直销柜台的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积金额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申请,且直销柜台单个基金账户累计余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对于超过上述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在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两只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等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指数分级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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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日常转换业务

 2.1转换费率

 1、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2)申购费补差: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1)当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为非固定费用时,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外扣)=(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2)当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申购费补差)/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自2015年2月10日起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上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15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3)适用基金范围

 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目前暂适用于本公司募集管理的以下基金: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上述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下属分级子基金不接受转换申请。

 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场外交易,若场内基金份额欲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如销售机构未代理全部上述产品的,则在该销售机构开通已代理的上述产品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3 基金销售机构

 3.1 场外销售机构

 3.1.1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www.xcfunds.com

 3.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2)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3)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4)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5)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6)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基金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3.2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上述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 有关上述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上述基金开放转换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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