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产权信披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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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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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运作、

 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公告

 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二个封闭运作期为2014年2月14日至2015年2月16日。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的暂停运作”部分的约定,结合目前的市场环境及产品需求分析,经与本基金托管人、相关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进入开放期、不接受申购。在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全部基金份额按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赎回,赎回款项将在该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投资人。

 本基金暂停运作以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运作期的安排并提前公告。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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