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5-005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421000198,发证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有效期: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曾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2008年-2010年),并于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2011年-2013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故公司进行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将连续3年(2014年-2016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4年度已披露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