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5-02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
● 本次事项为本公司2015年度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预计担保额度为:上限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
● 本次2015年年度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2015年度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在1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提供担保,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和对2015年借款担保需求的预测,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
1、2015年度公司对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30%的银行贷款或综合授信担保。
2、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上述任一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均不得超过70%。
3、授权期限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4、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董事会将上述担保中的正常流动资金银行贷款(转期和续借)或综合授信担保的有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将上述担保中的项目贷款担保和新增额度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或综合授信担保的有关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签署。
5、为其他企业的担保,或超过以上任一条件的担保,将由董事会另行进行专项审议,如有必要,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表格内数据为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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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负债率超过70%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本议案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担保做出预计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2015年度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