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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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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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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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亿,较上年同期降低3.06%。其中肝素钠实现销售收入3.95亿,硫酸软骨素实现销售收入2.12亿。
(1)在原料药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依托技术优势、认证优势、营销渠道优势,坚持“质量、顾客、承诺”的质量方针,报告期内顺利通过多个新老客户的质量审核,为实现产品的进一步销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与行业整体形势相比较,公司抵御住了行业激烈竞争的压力,基本实现年初制定的全年经营目标。
(2)在制剂业务方面:子公司北方制药依托生物医药工业园加强现有产品尿促性素、氢化可的松琥珀等产品的生产并进一步推进在全国有关省区的产品招标工作。大洋制药今年上半年加强技术改进,继续优化银黄滴丸滴速、穿龙骨刺胶囊制粒填充等品种的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加强销售队伍整合和销售责任的分配监管等工作,报告期内大洋制药销售收入和现金流实现增长。
(3)在募投项目方面:报告期内生物医药工业园冻干粉针车间的GMP认证工作是工作的重点,为确保GMP的顺利进行,子公司北方制药制定了严格的项目进度方案,并确保实施,在项目进程中合理协调各专业进度,在确保专业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工作提前安排,报告期内生物医药工业园一期冻干粉针生产线通过国家GMP认证,已具备生产能力,后期公司注射用那曲肝素钙获批后即可在此进行生产。
(4)在研发方面:公司多项重点研发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公司今年6月份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药品审评中心下发那曲肝素钙及其注射剂“申请药品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书”,标志公司那曲肝素钙项目取得了新的进展,2015年1月20日公司迎接了CFDA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专家组对那曲肝素钙原料药的注册生产现场检查,待该产品获批后,公司会以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为平台开展该产品的生产工作;2014年4月“一种高效价肝素钠制备新工艺”获得授权,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注重于外部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8月中美海洋论坛,公司组织“中美海洋天然产物峰会”并顺利闭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财务负责人朱春萍女士、独立董事吕永祥先生、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保荐代表人阙雯磊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2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吕永祥、叶祖光分别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之“第四节董事会报告”。《201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8、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9、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0、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事项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1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1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1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15、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3.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1,021,851.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957,977.04元,每股收益0.6016元。截止2014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为1,393,353,946.3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68,957,999.60元。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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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回顾
1、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13.93亿元,净资产11.84亿元,资产负债重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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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201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6%,其中肝素钠实现销售收入3.96亿,较去年同期下降23%;硫酸软骨素实现销售收入2.12亿,较去年同期增加27.09%;因此,肝素钠收入的下降是公司2014年收入下降的主要驱动因素。2014年肝素钠销量下降8.4%,销售价格下降15.94%;2014年硫酸软骨素销量下降4.69%,销售价格增加33.84%。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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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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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销售费用本年比上年增加102.49%,主要系子公司大洋制药调整营销模式,市场推广费增加所致。
2) 管理费用本年比上年增加50.21%,主要系公司加大技术研发以及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增加所致。
3) 财务费用本年比上年下降119.25%,主要系汇兑损益减少所致。
4、现金流量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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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352.4%,主要系本期期末较上期期末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增加99.35%,主要系本年理财活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66.84%,主要系本年理财活动较同期增加、上年收购大洋股权所致。
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增加44.23%,主要系本年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增加44.04%,主要系本年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47.04%,主要系本年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天运[2015]审字第90037号),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57,977.0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736,558.72元,派发现金红利22,809,600.0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77,375,611.41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787,429.73元。其中,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18,243,724.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736,558.72元,派发现金红利22,809,600.0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65,244,998.6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2,942,564.77元。
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28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5,92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合并)314,867,429.73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增长相匹配,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5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00元。截至2012年5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70,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637,10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362,893.27元。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2年5月1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恒信验字【2012】12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362,893.27元,扣除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使用65,916,986.37 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300,733,049.18 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8,252,483.13 元,扣除超募账户管理费1,867.54 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0,963,473.31 元。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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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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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2年6月18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2年7月24日,针对公司“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实施,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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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建筑面积由6,400 平方米调整至11,816 平方米,并使用超募资金2,020.45 万元补充该项目因物价上涨、新增合成药物研究室及增加研发项目预留面积的建设而形成的资金缺口。
※2、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终止了公司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二)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63,936.29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和“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712.79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超募资金41,223.5万元。
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2012年7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事项。
2012年6月2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2012年7月10日,公司将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
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20.45万元补充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的资金缺口。
2013年5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16,7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4,203.05 万元、自筹资金2,496.95 万元)用于收购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80%的股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终止了公司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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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0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15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洋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5、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办理融资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整,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一年;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人民币陆亿元整以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
8、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9、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蓬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10、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2015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拾肆亿玖仟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由守谊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1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中天运在担任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天运在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31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深证上[2014]318号)等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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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31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深证上[2014]318号)等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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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55号”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诚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00元。截至2012年5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70,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637,10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362,893.27元。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2年5月1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恒信验字【2012】12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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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36.29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和“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712.79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超募资金41,223.5万元。
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2012年7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事项。
2012年6月2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2012年7月10日,公司将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
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20.45万元补充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的资金缺口。
2013年5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203.05万元收购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80%股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的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指公司销售产品收取的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下同)支付前述募投项目(即“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和“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
(一)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采购部门或募投项目其他相关建设部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需要,与供应商洽谈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并签订相关购销合同或协议;
2、确定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后,采购部门或募投项目其他相关建设部门在填制付款申请单提交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制药”))财务部门或公司财务部时,必须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北方制药财务部门或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申请表”,履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后,北方制药财务部门或公司财务部安排支付;
3、北方制药财务部门每月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置换募集资金台账”并报送公司财务部汇总,公司财务部每月月末报保荐代表人审核(若当月累计金额每达1,000万元而未到月末时,应即时报保荐代表人审核),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北方制药财务部门或公司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书面置换申请;
4、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北方制药或公司一般银行账户;
5、公司采购部门或募投项目其他相关建设部门和财务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在申请、审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工期、经批准的投资规模内,履行申请、审核、报批和置换程序;
6、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物资、设备款项或其他募投项目用款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支付金额及募集资金已置换的金额。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对于公司销售产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在到期前可背书用于支付原材料或设备采购款,减少现金支出。由于公司目前在建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若按照商业惯例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在建工程款或设备采购款,将有助于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诚药业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东诚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东诚药业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强管理。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东诚药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5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55号”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诚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00元。截至2012年5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70,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637,10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362,893.27元。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2年5月1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恒信验字【2012】12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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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