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详细情况见2015年2月3日本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司及时启动了本次重组的实施程序,2015年2月3日,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办理完毕。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5年2月3日,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实业”)于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斗门分局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世荣实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领取了更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后续安排
本次工商过户完成后,公司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事宜,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有关本次资产过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标的资产过户核查意见》,认为:
世荣兆业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世荣兆业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已办理了相应的权属变更手续。世荣兆业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尚未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世荣兆业将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将实施完毕。
(2)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已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世荣兆业本次重组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已依法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上述意见全文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