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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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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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中信丰悦(大连)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不存在履行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事项,本次减持后中信丰悦(大连)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中信丰悦(大连)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嘉凯城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