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于2015年1月27日以电话、邮件等通知方式发出,于2015年2 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香港子公司并授权其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议案》。
公司香港子公司The Clothing Holding Limited (服裝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7日,住所为香港中环夏悫道十号和记大厦九楼,注册资本为50万港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进一步扩大香港子公司的海外经营规模,增强公司主业的经营实力,实施公司的大时尚消费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资香港子公司并授权其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本次增资香港子公司的额度为750万美元(约合5816万元港币),授权其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额度不超过750万美元。
待香港子公司正式签署相关股权投资协议后公司将另外公告。
二、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