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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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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5-2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作荣主持,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3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作荣(在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4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作荣(在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回避了表决。

 三、《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为31900万元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5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2.4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年内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贷款事宜的议案》。

 根据2015年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业务发展投资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融资以保障经营正常运行。

 1. 2015年度公司拟向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湖北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45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等),额度计划安排如下(具体数额以最终授信为准):

 (1) 向中国建设银行荆州三湾支行申请人民币2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

 (2)向中国工商银行荆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

 (3)向中国银行荆州章华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由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向湖北银行荆州江汉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由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由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由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并担保,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可以使用此额度。

 (6)向东亚银行武汉分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授信额度,期限壹年。

 (7)向交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由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8)向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申请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叁年,由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9)向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由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要情况,在年度银行融资额度内具体办理贷款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3.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购买土地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6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追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7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作荣(在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二、三、八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上述第一、三、四、六、七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5-3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公司拟向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控股的部分子公司等关联方销售产品约133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为4%。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8名董事成员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1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01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6000万元,全年实际发生金额为7313万元,其交易的价格区间如下:

 ■

 (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 ADAMA Agriculture Solution Ltd.,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本(含股本溢价)为747,424千美元,注册地址:P.O.B 298 Ben-Gurion Airport, Israel 70151;主营业务:致力于作物保护化学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是杀虫剂和杀菌剂)。截至2013年底,公司总资产44.57亿美元,净资产14.04亿美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76亿美元,净利润1.27亿美元。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荆州华翔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7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太平,注册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92号,主营:三氯氢硅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亿元,净利润-1563万元,总资产1.11亿元,净资产3966万元。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山东大成农化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建军,注册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25号,主要业务:生产化工产品,化学农药。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亿元元、净利润-2.35亿元、总资产11.43亿元、净资产-3.89亿元。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已构成了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因本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出售的商品大多采取现款交易,基本上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如果有国家定价,则适用国家定价;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适用市场价;如果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2、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具体销售合同,付款方式按每次采购的购销合同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扩大市场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对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类交易还将延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扩大公司销售而发生的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交易本着公平、公允原则进行,在定价方面与非关联方一致。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5-4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和工程项目投入的融资需求,2015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按照有关规定,公司需要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担保方为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存在一定风险,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公司将向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2、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此次支付担保费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3、 2015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议案。公司8名董事成员中,1名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的标准,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6年4月,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24066.1万元,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法定代表人:李作荣;企业性质:国有企业;公司主营:农药化学品、化肥、兽药、饲料及化工产品,热电生产及经营,医药产品、农产品流通,房地产开发,货物、技术、代理进出口等。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3亿元,利润总额4.25亿元,总资产28.92亿元,净资产14.0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8.4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收费标准,确定担保费率为年0.3-0.55%。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

 2、担保额度及担保费用: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2014年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为4.4亿元,公司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157万元。担保费率为年0.3%-5.5%。预计2015年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将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为3亿元,预计将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约131.5万元,担保费率为年0.3%-0.55%。

 六、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需要向银行进行融资,按照相关要求,需要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融资顺利到位,需要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公司按照担保额度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是合理的,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5-5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5年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为31900万元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全资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15年,外贸公司需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为31900万元的银行贷款,公司拟为其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1900万元保证担保。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款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1998年7月;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法定代表人:李作荣;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8,893万元,总负债为26,12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622万元),净资产为2,7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41%,流动比率为1.09,速动比率为1.09,营业收入为21,945万元,净利润为173万元。以上财务指标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为保证外贸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及外贸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贸易融资合同,预计该子公司2015年需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为31900万元的银行贷款,公司拟为其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1900万元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授信落实情况,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内,具体审批办理抵押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明细计划如下(具体数额以外贸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额度为准):

 1.向中国银行荆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500万元综合授信按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2.向交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按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3.向中国建设银行荆州塔桥路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按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4.向中国农业银行荆州江津支行申请人民币6400万元综合授信按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5.向中国工商银行荆州汇通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按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6.向华夏银行武汉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按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此事项经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在2015年与相关贷款银行签署新的《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为落实2015年外贸公司的银行融资计划,保证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意上述担保事项;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为31900万元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属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该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1,9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63%。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5-6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买土地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5年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的议案》,同意购买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土地约650亩。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购买土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该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购买土地的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购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约650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50年。以上均以国土资源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三、计划使用资金数额及资金来源

 预计上述土地购买成本约为人民币1.2亿元,购买上述土地的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次购买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买土地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保障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5-7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追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为人民币6100万元左右。201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7426万元,超出额度1326万元,超额部分主要为本期新增对ADAMA Agriculture Solution Ltd.销售商品2110万元,系2014年公司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增加了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2、公司于2015年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对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予以追认;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作荣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中主要超额情况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ADAMA Agriculture Solution Ltd.,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本(含股本溢价)为747,424千美元,注册地址:P.O.B 298 Ben-Gurion Airport, Israel 70151;主营业务:致力于作物保护化学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是杀虫剂和杀菌剂)。截至2013年底,公司总资产44.57亿美元,净资产14.04亿美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76亿美元,净利润1.27亿美元。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ADAMA Agriculture Solution Ltd.依法存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且有充足的现金流,与本公司交易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无法支付公司款项的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如果有国家定价,则适用国家定价;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适用市场价;如果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时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追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已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追认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2014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发生,该交易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以行业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我们认为本项交易是公允的;本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1326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5-8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加强管理和技术改造,控制成本费用,期间费用同比较大下降,产品规模效益得到提升;同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部分主要产品销量有所增长、销价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实现营业利润6.67亿元,同比增长50.83%,主要是本期销售毛利率同比增加所致;利润总额6.69亿元,同比增长53.94%,主要是本期营业利润同比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亿元,同比增长53.29%,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08亿元,同比增加29.84%,主要是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4年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在201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披露的业绩预计情况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预审工作已完成。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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