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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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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川大智胜”
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1月16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川大智胜”股票自2015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2月3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川大智胜”股票(代码:002253)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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