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5-019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尽管目前公司未发生坏账损失,但存在因结算延期而导致收款延迟的情况,存在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结算的考核与管理工作,推动工程结算的及时进行,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
2、公司土地保障模式推进顺利,目前尚未出现需出让保障地块来支付工程款的情形,但受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的影响,仍然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的潜在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业务的资金状况及保障地块的保障能力,确保土地保障模式的有效性;
3、公司目前尚未执行的框架协议金额较大,但受政府资金状况、设计方案调整、施工场地准备以及极端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落地速度放缓,工程工期延长的风险;
4、本公告内容中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就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订单情况
2014年1-12月公司完成框架协议或合同签约共计123.37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待执行的框架协议及合同金额为486.04亿元。
二、应收账款进展情况
2014年1-12月,公司实现回款347,414.55万元,同比增加120,780.56万元,经营性现金流-28,956.33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383,867.43万元,应收款项的回收周期一般在3年左右,账龄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88%,基本符合合同约定的收款条件。个别项目存在欠收情况,欠收款54,292.86万元。
1、传统类项目的收款进展情况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公司传统类的重大项目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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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类的项目收款进展情况
2012年上半年开工的保障项目有5个,截止2014年12月31日,收到进度款8.13亿元。
2012年下半年开工的保障项目有19个,截止2014年12月31日,收到进度款17.66亿元。
2013年上半年开工的保障项目有6个,截止2014年12月31日,收到进度款0.95亿元。
2013年下半年开工的保障项目共16个,截止2014年12月31日,收到进度款6.44亿元。
2014年上半年开工的保障项目共5个,截止2014年12月31日,收到进度款0.91亿元。
2014年下半年开工的保障项目共9个,截止2014年12月31日,收到进度款1.52亿元。
目前土地保障条款下项目回款基本正常,个别项目存在收款延期的情况,但目前还没有因为政府在付款节点无法付款,导致土地保障条款启动的情况发生;2014年以来,公司尝试通过金融模式保障工程款的及时回收,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通过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从融资结构、利息分担、资金监管等全方位进行设计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效果,全年实现金融模式回款约8亿元。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公司保障类重点项目的工程进度及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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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个别项目实际收款大于合同应收款,合计数中累计收款+合同欠收款大于累计按合同应收。
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于期末单项余额大于2000万以上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发生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低于账面余额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期末单项余额2000万以上经测试未减值以及2000万以下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比例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的比例分别为5%、10%、10%、30%、50%、100%。
公司对各账龄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的,公司收款模式为5-3-2(即过程中收已完成工程量的50%,最终结算收30%,结算1年或2年后收20%)或6-2-2(同上),公司根据工程的过程认量和最终结算来确认应收账款,例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认量1000万,公司确认应收账款1000万,根据合同约定收款500万,应收账款余额500万,根据合同约定,这部分款项需待最终结算或质保期后收款。由于公司项目周期一般在1年左右,工程最终结算周期为半年至1年,因此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3年以内。综上所述,我们认为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符合公司业务的一般特点,计提的比例为5%和10%。
截止目前还没有发生大额应收账款实际无法收回的情况,公司应收账款全部根据账龄计提。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3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6%和96%、94%和88%。根据公司未审计数据,2014年12月31日,累计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4.69亿元。
四、工程结算进展情况
从结算来看,由于公司承接的市政园林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结算体系较为复杂,结算流程和结算时间较长。一般过程结算需要3至6个月,而项目的最终结算需经监理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审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公司不存在与发包方就工程量、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分歧或纠纷的情况。
2014年1至12月,完成结算343,776万元,其中2012年底前完工项目结算53,815万元,2013年完工项目结算40,516万元,2014年1至12月完工项目结算48,300万元,2014年在施项目完成进度结算201,145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525,694万元,其中2012年底前完工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52,265万元、2013年完工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42,642万元、2014年完工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27,289万元,2014年在施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403,498万元。基本上符合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
1、2012年底前完工重点项目结算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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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完工重点项目结算情况
单位:亿元
■
3、2014年完工重点项目结算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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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4年在施重点项目结算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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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和方法如下:
1、在施项目,对于预计总收入大于预计总成本的项目,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计总收入小于预计总成本的项目,已完工部分的损失在累计毛利中反映,未完工部分的预计损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截止目前,在施项目中,无预计总收入小于预计总成本的项目,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预计总收入依据合同总收入确定,预计总成本根据项目施工方案和苗木及其他材料、劳务、机械等成本要素的市场价格确定。当工程合同发生变更、奖励、索赔等情形时,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进行相应调整。
2、已完工项目,每年期末,根据上报的工程结算金额或可取得的甲方最新审核结果,与已确认累计收入进行比较,上报或甲方审核金额大于已确认累计收入,不做账务处理;上报或甲方审核金额小于已确认累计收入的,根据差额冲减当期收入。
对以上测试未减值且超过2年未结算的项目,按照账龄法计提减值准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214.96万元。
六、风险提示
1、尽管目前公司未发生坏账损失,但存在因结算延期而导致收款延迟的情况,存在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结算的考核与管理工作,推动工程结算的及时进行,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
2、公司土地保障模式推进顺利,目前尚未出现需出让保障地块来支付工程款的情形,但受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的影响,仍然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的潜在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业务的资金状况及保障地块的保障能力,确保土地保障模式的有效性;
3、公司目前尚未执行的框架协议金额较大,但受政府资金状况、设计方案调整、施工场地准备以及极端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落地速度放缓,工程工期延长的风险;
4、本公告内容中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20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采用特别决议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议案3采用累计投票制;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4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3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2日至2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2月3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2日下午15:00至 2015年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五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东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88,162,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08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5人,代表股份588,162,539股,占总股本的58.3083%。
其中,中小股东人数为3人,代表股份11,363股,占总股本的0.0011%。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88,162,539票。同意票为588,162,53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11,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马哲刚先生、赵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
表决结果如下:
2.1 审议通过《提名马哲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88,162,539票。同意票为588,162,53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11,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马哲刚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2审议通过《提名赵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88,162,539票。同意票为588,162,53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11,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赵冬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总计为2人,未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1/2。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朝晖先生、梁荣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
表决结果如下:
3.1 审议通过《提名郭朝晖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88,162,539票。同意票为588,162,53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11,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郭朝晖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2 审议通过《提名梁荣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88,162,539票。同意票为588,153,2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梁荣女士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近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金奂佶律师、薛天天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21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马哲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马哲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马哲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马哲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称变更,拟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总裁/联席总裁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附件:马哲刚先生简历
马哲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 年 12 月出生。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西北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西北办事处主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市场营销部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建筑事业部执行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综合建设部执行总经理等职。为中央企业青年联合会第二届、第三届常委,获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
马哲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22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郭朝晖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郭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郭朝晖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郭朝晖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郭朝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1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历任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渠道销售总监、卓越亚马逊产品副总裁、上海果壳电子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湖北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
郭朝晖先生持有公司24,4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郭朝晖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23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哲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马哲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马哲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马哲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5年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郭朝晖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郭朝晖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附件:马哲刚先生、郭朝晖先生简历
马哲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 年 12 月出生。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西北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西北办事处主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市场营销部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建筑事业部执行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综合建设部执行总经理等职。为中央企业青年联合会第二届、第三届常委,获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
马哲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朝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1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历任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渠道销售总监、卓越亚马逊产品副总裁、上海果壳电子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湖北东方苗联苗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
郭朝晖先生持有公司24,4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郭朝晖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