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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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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50ETF期权实行持仓限额管理
未来投资者可申请提高限额
□本报记者 周松林

 □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海证券交易所3日晚发布《关于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2月9日上市交易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简称“上证50ETF期权”)。上交所同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明确上证50ETF期权试点初期单个投资者的权利仓持仓限额为20张,总持仓限额为50张,未来将允许投资者申请提高限额。

 根据上市通知,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标的为“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月9日起,上交所按照不同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及行权价格,挂牌相应的上证50ETF期权合约。

 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类型包括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两种,每张期权合约对应10000份“50ETF”基金份额。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共4个月份。首批挂牌的期权合约到期月份为2015年3月、4月、6月和9月。期权合约设定5个行权价格,包括依据行权价格间距选取的最接近“50ETF”前收盘价的基准行权价格,以及依据行权价格间距依次选取的2个高于和2个低于基准行权价格的行权价格。“50ETF”收盘价格发生变化,导致行权价格高于(低于)基准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少于2个时,按照行权价格间距依序加挂新行权价格合约,使得行权价格高于(低于)基准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达到2个。

 根据上市通知及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上证50ETF期权实行持仓限额管理。上证50ETF期权上市初期,期权经营机构、投资者的持仓限额暂定为:单个投资者(含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期权经营机构自营业务)的权利仓持仓限额为20张,总持仓限额为5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张。(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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