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1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并授权中航锂电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
近日,子公司中航锂电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5年1月30日,子公司中航锂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2、理财产品编号:CNYAQKF
3、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4、理财产品起始日:2015年1月30日;
5、理财产品第1开放日:2015年2月10日;
6、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7、预期收益率:3.5%(年率);
8、本金及收益兑付时间:提前终止日或赎回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
9、理财产品投资方向: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和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 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
10、中航锂电及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11、公司本次使用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9%。
二、投资风险控制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中航锂电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中航锂电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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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备查: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说明书定制
2、备查: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