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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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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5-14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2月2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姚日波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99,165,4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98,500,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32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65,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845,5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80,5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65,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8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2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3 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4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5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6 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7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8 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9 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0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1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2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洲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82,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3%;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 《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64,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为子公司惠州市昊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64,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 《关于为子公司深圳市长城物流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64,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 《关于为子公司成都中洲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64,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047%;反对50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第1-9项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5年 1 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5-03号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亓禹、赵燕明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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