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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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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编号: 2015-006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6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楼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桂泉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数298,426,2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5201%。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数295,516,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69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数2,909,9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511%。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继续减持“深南电”股份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票295,998,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3%;反对票2,428,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 % 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91,67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 %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387%;反对票2,428,2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 %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6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 %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同意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可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自行在二级市场竞价或通过大宗交易或二者相结合方式,减持不超过“深南电A”总股本5%比例的股份。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达律师、安大为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其他有关本次会议召开、表决等事项的有效性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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